口角争执引来杀人惨剧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8月07日04:02 大洋网-广州日报

  本报肇庆讯 (记者于敢勇通讯员任建新)因开玩笑招惹对方威吓而将工友残忍杀害并奸尸体的被告人李义,近日被肇庆市中级法院一审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李义在肇庆市某电子厂做工期间,认识了工友黄某某(女)。交往过程中,李义多次对黄某某开玩笑说黄的男朋友长得难看。黄某某便声言叫男朋友找人砍死被告人李义。李义信以为真,便产生先行杀害黄某某的念头。

  2006年9月11日晚上9时许,李义打电话给黄某某并以带其出去玩为由,驾驶摩托车搭载其到肇庆市端州区睦岗镇棠下村对面的西江河滩附近。其间,两人因口角发生争执,被告人李义遂乘黄不备,用事先准备的电线从背后紧勒黄某某的脖子致其死亡,后对黄的尸体进行奸淫,并取走其手机一部,再将尸体拖进附近的一个水池内,用石块压住,然后逃离现场。

  法院审理后认为,李义无视国家法律,因口角争执而故意使用暴力手段剥夺他人生命,并奸淫尸体,手段凶残、情节后果严重,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考虑其刚满十八周岁,尚能坦白认罪,且通过家属主动赔偿人民币15000元,遂对其酌情从轻处罚,依法作出上述一审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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