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评选推荐十名全国道德模范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8月07日15:22 沈阳网-沈阳日报

  本报讯(记者边铁才)凡在“助人为乐”、“见义勇为”、“诚实守信”、“敬业奉献”和“孝老爱亲”几方面中有突出贡献的沈阳市民,均有资格被推荐为“全国道德模范”。这是记者8月6日在市文明办了解到的。

  当天,沈阳市文明办、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联合下发了《关于做好全国道德模范推荐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沈阳将评选出共10名模范,参加全省道德模范的评选,最后再参加“全国道德模范”的评选。推荐活动既可由市相关部门向组委会推荐,也可以个人名义推荐;既可通过网络推荐,也可以写信推荐,活动截至8月13日。

  推荐全国道德模范的标准是:认真实践《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要求,自觉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模范遵守公民基本道德规范,在助人为乐、见义勇为、诚实守信、敬业奉献、孝老爱亲等方面表现突出、社会形象好、群众认可度高的中国公民,可推荐申报全国道德模范。要求事迹特别突出,社会反响巨大,赢得群众高度赞誉,能够在引领社会文明风尚中发挥重大影响,并荣获省部级以上荣誉称号,在省或中央主要新闻媒体被作为重大道德典型进行宣传。

  市推荐全国道德模范工作组委会联系方式和地址:

  市文明办地址:沈阳市青年大街150号;邮编:110014;邮箱:guoku888@sina.com;电话:024-22856880

  市总工会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北四马路30号;邮编:110002;邮箱:22853903@163.com;电话:024-22853884

  团市委地址:沈阳市和平区文化路6号;邮编:110004;邮箱:sy-tsw@163.com;电话:024-23894080

  市妇联地址:沈阳市青年大街150号;邮编:110014;邮箱:sfl413@163.com;电话:024-22834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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