滥用职权致百亩林遭滥伐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8月08日01:33 正义网-检察日报

  本报讯(陈海越 郑昭德) 经辽宁省新宾满族自治县检察院提起公诉,该县法院近日对一起林业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案公开宣判,以滥用职权罪分别判处被告人徐维汉拘役六个月,缓刑一年;殷春礼拘役六个月,缓刑一年。

  今年3月初,新宾满族自治县检察院收到一封举报信,举报红升乡林业站管理人员对滥伐森林案件隐瞒不报,还给滥伐当事人补假采伐作业质量合格验收单。该院即组成联合调查组开赴案发地。同时,他们与林业局联系沟通,要求派技术人员协助鉴定。

  随着调查的层层深入,干警们了解到:2004年7月,红升乡村民委员会因还债,将一片人工落叶松林以70万元的价格卖给某木材加工厂。这家木材加工厂向林业部门第一次申请采伐手续被审批后,采伐指标是244.6立方米,采伐株数是1271株。开采后林业管理人员一直没到场,几天后,红升乡林业站负责经营工作的殷春礼才指派两名工作人员到现场指导和监督作业。此时,工人们已超采4亩人工林,折算超采40多立方米木材。但殷春礼和林业站负责人徐维汉并未将此情况汇报该县林业局和公安局,也未到现场进行及时制止和处理。

  2005年1月,徐、殷二人还应买林方的要求,为他们出具了采伐作业各项指标均合格的质量报告单和质量验收单。最后,买林方超采92.4亩山林,超采林木达2146.7立方米,获利100多万元。检察机关查清事实后,迅速将此案提起公诉。最后,法院以滥用职权罪分别判处徐维汉拘役六个月,缓刑一年;殷春礼拘役六个月,缓刑一年。

陈海越 郑昭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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