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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名党员干部规定期限内向组织申报或者说明情况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8月08日06:09 东方早报
早报记者 陈辉楠 市纪委副书记程志强昨天在市纪委、市委组织部联合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透露,上海已严格贯彻执行中纪委7号文件,到6月30日在中央纪委规定的工作期限内,上海有14名党员干部主动向党组织申报或者说明情况,有1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5月30日,中纪委发布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的通知,简称“8条禁令”。 程志强说,这8条禁令颁布以后,“我们很快布置了工作。”6月30日以后,全市各级纪检组织一共接受10730人次的咨询,各级纪检组织对595名党员干部进行了谈话提醒,其中局级干部8名,并对48名党员干部进行了函询,其中局级干部16名。 到2007年6月30日在中央纪委规定的工作期限内,上海有14名党员干部主动向党组织申报或者说明情况。经过甄别,有7人提出的情况不属于7号文件规定的工作内容;属于7号文件内容的有6人;属于其他问题的1人。 在属于7号文件规定内容向组织报告的6人中,其中有3个人经过核查,认定他的报告属实或存在违规行为。对此,程志强表示,鉴于主动报告和前期已经处理的,不做进一步的处理,其余2个人将作进一步的了解,还有1个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但是鉴于他在30天期间内能够找组织谈清这个情况,司法部门在量刑的时候将会考虑这个情节。 程志强介绍说,6月30日之后,“我们这个工作没有停,作为正常工作还在继续开展。”他说,这段时间的工作形式已经转变,主要着重于对近年来反映领导干部的信访举报件和掌握的各种线索进行分析排摸,对发现的线索进行函询、调查了解,共发出函询15封,诫勉谈话2人,信访谈话2人,了解谈话3人。目前发出的函信已全部取得回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