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水管接上消防栓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8月09日04:45 荆楚网-楚天都市报

  荆楚网消息 (楚天都市报) (记者舒均 实习生汪璐 田媛)“武昌黄鹂路改造过程中,一施工单位擅自将水管接到消防栓上取水。”昨日下午,有市民向本报举报。

  记者在黄鹂路东亭邮局附近看到,一名工人将一根长约百米的消防水带,连接在路边的消防栓上。随后,另一工人用扳手将消防栓阀门打开,消防用水“哗哗”流到施工现场。

  记者向武昌消防大队反映这一情况。该大队有关负责人称,《消防法》规定,消防设施不允许从事消防抢险救灾、灭火救援之外的无关用途。对擅自取用消防用水的行为,个人可处500元—5000元罚款,单位可处1000元—20000元罚款。目前,消防部门正对此事展开调查。

爱问(iAsk.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