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高院驳回原址保留"皇后"司法覆核 港府欢迎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8月10日17:15 中国新闻网

  八月一日﹐香港大批警察进入皇后码头﹐劝说一些占据码头的“保皇”人士离场﹐为施工人员清拆做准备。中新社发 王丽南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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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新社香港八月十日电 (记者 齐彬)香港高等法院十日裁定,政府未将皇后码头列为法定古迹没有违法,同时驳回两位香港市民要求原址保留该码头的司法覆核。港府发展局对此裁决表示欢迎,预计清拆皇后码头的行动不日即可展开。

  为了配合中环填海计划,香港政府决定清拆老旧的皇后码头,但这一计划受到了部分市民反对。他们认为拥有逾五十年历史的码头,承载了诸多香港人“集体回忆”,同时中环填海工程亦破坏了码头周边的建筑格局,强烈要求原址保留,并为此占据码头,进行为期数月的静坐示威行动。八月一日,香港警方采取行动,将示威人士清理出场。

  在警方采取行动前,两名示威人士向香港高等法院提出司法覆核申请,认为皇后码头属于法定古迹,要求原址保留,高等法院法官林文翰经过聆讯后作出以上裁决。他在书面判词中表示,港府未将皇后码头列作法定古迹,无论在程序还是实质考虑上,都符合法律要求。港府发展局发言人表示,虽然皇后码头未被列为法定古迹,但不表示政府不会保存码头。

  发言人表示,现在应该让保存皇后码头的工作按计划进行,不会再被拖延。港府官员早前已经承诺,将皇后码头的建筑物件进行分割,运往专设的仓库储存,以便择机异地或原址重置。政府呼吁市民积极参与,找出最适合重置皇后码头的位置。提出司法覆核申请的两位香港市民,对有关裁决感到失望,他们表示会与律师研究是否提出上诉。(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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