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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价部门告诫加油站借“换标”涨价将重惩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8月11日06:55 扬子晚报
[扬子晚报网消息] 记者昨日获悉,根据国家质监总局和国家标准化管委会发布的车用汽油新标准,我省各大加油站、汽油销售点都将迎来一轮“换标”热潮,省物价局昨日就车用汽油换标后的有关价格问题专门发出通知,要求各加油站不得以换标为由提高价格,谋取不正当利益。 记者了解到,国家新标准中将汽油按质量分成了“汽油(Ⅱ)”和 “汽油(Ⅲ)”,现在商品名为“高标准清洁汽油”对应的就是新标准中“汽油(Ⅱ)”的标准。根据国家统一要求,我省目前销售的90号高标准清洁汽油将改名为90号汽油(Ⅱ),取消95号汽油品质比率,其它汽油各标号品质比率保持不变。 省物价局表示,汽油执行新标准不影响它的销售价格,改名后我省各等级汽油的中准价将维持不变,其中90号汽油(Ⅱ)在一价区南京市场的中准价为每吨5425元,在二价区的苏州、无锡、常州、镇江四市为每吨5460元,在属于三价区的其他8市中准价为每吨5480元。省物价局要求各地价格主管部门加强对市场油价的监督检查,督促加油站及时修改汽油品名,对借机违规提高油品价格的行为要依法查处。(石小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