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岸堵截(53)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8月13日05:31 深圳商报

  赖晓云怀孕期间被公司解雇,由此引发一起孕期产假工资争议纠纷,此事虽经深圳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裁决,公司应向赖晓云补偿24400元,但在执行到4010元后,该公司再不见踪影。

  孕期被辞

  2005年7月,赖晓云被招聘到福田某数码科技有限公司工作。工作5个月后,赖晓云发现自己怀孕了,想到已近30岁的年龄,赖晓云和丈夫商量后,决定留下这个小生命。

  2006年1月,赖晓云在腹中胎儿近3个月的时候,决定休息一下,顺便把没有来得及举行的婚礼补办上。

  “我准备请婚假,从1月16日到2月10日”。赖晓云分别找到公司部门主管和人事主管。

  “把工作安排好,可以休假”。得到主管和人事部门的批准,赖晓云如期休假。

  然而,就在休假的第三天,公司主管人事的负责人打来电话:“晓云吗?最近公司效益不太好,老板要求裁员,公司考虑到你正在休婚假,好像又怀孕了,公司决定与你解除劳动合同了。”

  “怎么会是这样子呢?我请假时,你们是同意的,现在我正在休假,公司就单方面决定辞退我了?”赖晓云质疑。

  “这是没有办法的事,公司已经决定了,你的工资已经结算到1月16日,钱打到你的存折上了。”

  因为第二天就要举办婚礼,赖晓云没有再和公司理论,到了2006年3月8日,赖晓云眼看和公司不能协商解决这件事,一纸诉状将公司告到深圳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公司搬迁

  接到赖晓云的仲裁请求,市劳动仲裁委员会于5月26日举行仲裁,赖晓云及其丈夫到庭,而其所在的音像公司在接到传唤后,没有任何人到庭应诉。

  仲裁委员会在公司方缺席情况下,依据劳动法律法规“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间内,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为由裁决,“该公司在已得知申诉人怀孕,并已批准其休假期间作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属于违法,为无效决定,因此,支持申请人要求提前支付‘三期’工资的请求”。

  裁决书是下达了,但该音像公司拒不履行,赖晓云及其丈夫找到了福田法院执行局。

  “立即查封固定资产”,执行局的法官开始查访房产管理部门、车管所及各大银行,但仅执行到4010元。再查找该音像公同,发现这是一家台资企业,但其早已搬离了工商注册登记地,下落不明。

  此时赖晓云的丈夫同法官一起实地调查,发现在另一地址有一家香港公司深圳办事处,这个办事处的员工与原台资公司工作人员基本相同,该办事处员工称:“公司法定代表人是台湾人,长期不在深圳,已经好几个月没到公司了,也没有联系方式。”

  限制出境

  案件一下子陷入了僵局,茫茫人海中何处寻找那个音像公司的台湾老板,怎么样才能替因怀孕被解聘的赖晓云执行到应收的“三期”补偿金呢?

  办案人员突然想到,欠薪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是台湾人,他要来往于两岸,所以一定在公安机关的出入境管理处有登记。“对,就在出入境上做文章。”执行法官赵辉来到深圳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在这里发现,该台湾老板持旅游证件经香港进入深圳,到现在已滞留内地7个月了,估计很快就要返回台湾。

  “立即对深圳通香港的各个口岸做出查封通知,一旦这个人过关,马上拦截。”福田法院对音像公司台湾老板作出了限制出境的决定。

  关口滞留

  “派人直接去广州,到省公安厅办理相关手续”,福田法院领导作出了指示。得到院领导批示的第二天,执行局的法官们即驱车直奔广州,办理相关边控手续。功夫不负有心人,一个月后,当这名台湾老板来到皇岗口岸,掏出证件准备过关时,边检人员验证后对他说:“对不起,你的证件上有个章需要核验,请跟我到办公室来一下。”

  进到办公室,边检人员即拿出福田法院设下的边控通知:“你好像有法律上的纠纷,法院有通知不准出境。”到了这个时候,音像公司的台湾老板无话可说。

  日前,赖晓云如数拿到了自己的“三期”工资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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