造假记者获判一年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8月13日09:12 南方都市报

  “纸包子假新闻案”法院以损害商品声誉罪作出一审宣判

  造假记者获判一年

  本报讯 制造“纸箱馅包子”新闻的北京电视台记者訾北佳,昨日一审被判有期徒刑1年,并处罚金1000元。经过4个小时的审理,北京市第二中级法院最终以损害商品声誉罪对訾北佳作出上述判决。

  假新闻影响包子业生意

  庭审在上午8时30分开始。检察机关起诉书指控,訾北佳在今年6、7月间,通过采访未能发现有人制作和销售肉馅掺纸包子,于是自带面粉、肉馅、纸箱等,骗取卫某等人信任,教授卫等人制作了两屉肉馅掺纸包子,后扔弃。与此同时,訾北佳秘密录制了制作过程,并配音,随后于今年7月8日北京电视台《透明度》栏目中以《纸做的包子》为名播出。

  检察机关认为,訾北佳捏造并散布虚伪事实,损害相关经营者的商品声誉,情节严重,已经触犯刑法。

  检方为证明事件造成的影响,出具了部分经营包子生意的人员证言,证实新闻出来之后对包子生意影响很大,即使在官方发布辟谣消息后,生意虽有起色,但仍不如既往。

  被告承认造假并道歉

  对于检方的指控,訾北佳在法庭上承认造假,并对此道歉。

  昨日下午3时,法官作出口头判决并未制作判决书。法庭一审认定,訾北佳制作纸箱包子新闻并播出的行为,损害了其他经营者的声誉,构成“损害商品声誉罪”,最终作出有期徒刑1年、罚金1000元的判决结果。对于判决结果,訾北佳本人没有获准发表意见。

  商贩起诉北京电视台

  昨晚,同样身陷“纸包子”事件的商贩卫全峰等人的律师称,卫全峰等人起诉北京电视台的诉状已送至法院,但目前尚未等到法院是否立案的通知。

  北京京哲律师事务所的张石磊,是卫全峰等人的代理律师。她称,北京电视台播出的《纸做的包子》节目,给卫全峰等人的生意和精神造成较大的打击,目前尚处在流离失所的状况中。他们已经以名誉纠纷,将起诉北京电视台的诉状送到法院,要求赔偿物质和精神方面的损失。

  “目前只起诉电视台”,张石磊解释了未对訾北佳诉讼的原因:訾已受到刑事追究,再让他进行民事赔偿,可能存在能力有限的问题。更重要的是,訾的行为是职务行为,最终结果是北京电视台审查不严造成的。

  《新京报》供稿

  (南方都市报)

爱问(iAsk.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