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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8月14日09:51 新安晚报

  (上接A6版)

  凡是对老百姓有好处的事,我们就要坚决地去做,要敢于做“吃螃蟹”的第一人

  新安晚报:孙书记,据了解,到目前为止,合肥的“大建设”已新建、扩建或将建207条道路、90座桥梁。可以说,这在合肥城建史上是绝无仅有的,那么合肥为什么一下子要开工这么多城建项目?

  孙金龙:城市建设不是短期行为,我们要考虑得更长远一些。合肥要建设成现代化滨湖大城市,就必须先构建好大城市的路网框架。这就是合肥这一年多时间开工建设的项目比较多的重要原因。

  举个例子来说,启动滨湖新区建设时,市委、市政府要求,在合法合规的基础上,实现“四个优先”:拆迁安置优先,基础设施优先,社会事业优先,集聚人气优先。特别是合肥一中搬迁到滨湖新区这件事。合肥一中在老城区里是合肥市所有高中学校里面积最大的,但占地也才70亩,总共只能招收2400多名学生。如果不把合肥一中搬到滨湖新区,它在老城区不可能再扩大再发展了。为什么我对合肥一中搬迁这么坚决呢?因为每到中招时,总会有不少家长给我写信,印象最深的是,有一位家长写道:“孙书记,只要能让我的孩子上合肥一中,你就是让我跳楼,我都心甘情愿。”合肥一中为什么要搬走?就是为了全市人民的利益,就是为了满足全市人民对优质教育资源的渴求。后来市委、市政府决定,从滨湖新区拿出约800亩土地,把合肥一中、四十六中加上师范附小三所学校迁往滨湖新区。如果这些地全部用来搞商业开发,光土地出让金至少就有8个亿。我们现在不仅得不到一分钱,还要再投入几个亿来建设这些学校,我们图的是什么呢?图的就是要给全市人民实实在在地办事情。再比如说,大蜀山森林公园认建认养活动。大蜀山西边有5000多亩地,本来规划准备搞商业开发,后来市委、市政府研究决定,我们要对合肥人民的长远利益负责,做大大蜀山森林公园,所以全部栽了树。你们也知道,那个地方如果搞商业开发,收入是可观的,保守来算,每亩怎么也得有个150万元吧,5000亩就等于有70个亿。

  在合肥一中、四十六中搬迁新建之后,我们要搞寄宿制,有些人也有不同看法,说我们合肥没有搞寄宿制的传统。我不完全同意这种看法,别的国家、别的地方能搞,合肥为什么就不能搞呢?所以,我在好几个场合都讲,在我们的少数干部中,有3种倾向值得注意,弄得不好,会制约合肥又好又快发展。

  一个是“恐快症”,一说要加快发展,就有人说你吹牛,说你在搞假、大、空。当然,我们所说的快,是好中求快,优中求快。

  第二是“恐大症”,一说要建设大城市,就有人说你华而不实,办什么事总要搞得缩手缩脚的,放不开。比如说,搞房地产开发,如果土地出让很多都是小块地,大的房地产商不愿干,小的房地产商干不好。我不是说要把土地的价格弄得有多高,但总得让土地体现出应有的价值来吧。有人会认为,政府是想从土地出让中赚钱,其实政府的土地收益以及经济发展带来的税收等,不都是在给老百姓办事吗?今年合肥积极响应省委、省政府的号召,全面实施十二项民生工程,财政支出就要多1个多亿,这些钱从哪里来?就靠优化环境,推动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做大财政总量,增强财政实力,从而能多为老百姓办实事。包括土地这一块儿,政府都要精心管住。

  第三就是“恐新症”,有些同志一看到新的东西,就很不习惯,认为好多事别的地方都没做,我们干嘛要那么急呢,还是等别人都做成熟了,我们再跟着做吧。我认为,凡是对老百姓有好处的事,我们就要坚决地去做,要敢于做第一个“吃螃蟹”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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