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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国家综合减灾“十一五”规划(3)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8月14日18:20 中国新闻网
三、主要任务 为提高国家综合减灾能力,“十一五”期间要重点完成好以下八方面的建设任务: (一)加强自然灾害风险隐患和信息管理能力建设。全面调查我国重点区域各类自然灾害风险和减灾能力,查明主要的灾害风险隐患,基本摸清我国减灾能力底数,建立完善自然灾害风险隐患数据库。对我国重点区域各类自然灾害风险进行评估,编制全国灾害高风险区及重点区域灾害风险图,以此为基础,开展对重大项目的灾害综合风险评价试点工作。完善灾情统计标准,建立我国自然灾害灾情统计体系,建成国家、省、市、县四级灾情上报系统,健全灾情信息快报、核报工作机制。建立减灾委协调,相关部门的灾害信息沟通、会商、通报制度。充分利用各有关部门的基础地理信息、经济社会专题信息和灾害信息,建设灾害信息共享及发布平台,加强对灾害信息的分析、处理和应用。 (二)加强自然灾害监测预警预报能力建设。逐步完善各类自然灾害的监测预警预报网络系统。在完善现有气象、水文、地震、地质、海洋和环境等监测站网的基础上,适当增加监测密度;提高遥感数据获取和应用能力,建设卫星遥感灾害监测系统;构建包括地面监测、海洋海底观测和空-天对地观测在内的自然灾害立体监测体系。推进监测预警基础设施的综合运用与集成开发,加强预警预报模型、模式和高新技术运用,完善灾害预警预报决策支持系统。注重加强洪涝、干旱、台风、风雹、沙尘暴、地震、滑坡、泥石流、风暴潮、赤潮、林业有害生物灾害等频发易发灾害,以及高温热浪等极端天气气候事件的监测预警预报能力建设。建立健全灾害预警预报信息发布机制,充分利用各类传播方式,准确、及时发布灾害预警预报信息。 (三)加强自然灾害综合防范防御能力建设。全面落实防灾抗灾减灾救灾各专项规划,抓好防汛抗旱、防震抗震、防风防潮、防沙治沙、森林草原防火、病虫害防治、三北防护林、沿海防护林等减灾骨干工程建设。重点加强对中小河流、中小水库和滑坡、泥石流多发地区的综合治理,加大农田水利基础设施投入力度,加强台风洪涝地震多发地区防灾避灾设施建设,有效提高大中型工业基地、交通干线、通信枢纽和生命线工程的防灾抗灾能力。制定土地利用规划、城市规划以及开展灾后恢复重建,要充分考虑减灾因素。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要求和节约集约利用土地原则,统筹做好农业和农村减灾,工业和城市减灾以及重点地区的防灾避灾专项规划编制与减灾工程建设,全面提高灾害综合防范防御能力。 (四)加强国家自然灾害应急救援能力建设。加强国家自然灾害应急救援指挥体系建设,建立健全统一指挥、分级管理、反应灵敏、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加强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编制和修订工作,基本形成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预案体系。加强中央和地方救灾物资储备网络建设。加强减灾救灾装备建设。加强民政减灾救灾工作队伍和军队、武警、公安消防部队等骨干救援队伍及专业救援队伍建设。建立完善社会动员机制,充分发挥群众团体、红十字会等民间组织、基层自治组织和公民在灾害防御、紧急救援、救灾捐赠、医疗救助、卫生防疫、恢复重建、灾后心理支持等方面的作用;研究制订减灾志愿服务的指导意见,全面提高减灾志愿者的减灾知识和技能,促进减灾志愿者队伍的发展和壮大。 (五)加强巨灾综合应对能力建设。加强对巨灾发生机理、活动规律及次生灾害相互关系研究,开展重大自然变异模拟和巨灾应急仿真实验。建立健全应对巨灾风险的体制、机制和政策措施,制定“长三角”、“珠三角”、“环渤海”等城市群和其他重点城市,以及灾害高风险区域的巨灾应对方案,开展应对巨灾的演练。积极稳妥推进农业保险试点,逐步建立政策性农业保险与财政补助相结合的农业风险防范与救助机制。探索建立适合我国国情的巨灾保险和再保险体系。加强巨灾防御工程建设。探索建立亚洲区域应对巨灾的合作机制,建立亚洲区域巨灾研究中心。 (六)加强城乡社区减灾能力建设。推进基层减灾工作,开展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活动。完善城乡社区灾害应急预案,组织社区居民积极参与减灾活动和预案演练。不断完善城乡社区减灾基础设施,全面开展城乡民居减灾安居工程建设。强化减灾避难功能,在多灾易灾的城乡社区建设避难场所。建立灾害信息员队伍。加强城乡社区居民家庭防灾减灾准备,建立应急状态下社区弱势群体保护机制。全面提高城乡社区综合防御灾害的能力。 (七)加强减灾科技支撑能力建设。加强综合减灾的科学研究与技术创新,促进科技成果在减灾领域的应用。加强减灾关键技术研发,深入研究各灾种之间、灾害与生态环境、灾害与社会经济发展的相互关系,研究制定国家综合减灾中长期科技发展战略。加快遥感、地理信息系统、全球定位系统和网络通讯技术的应用,以及减灾高技术成果转化。加大国家对综合减灾的科技资金投入。加强减灾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建设综合减灾的人才培养基地。建设综合减灾的技术标准体系,提高综合减灾的标准化水平。鼓励科研工作者和科技团体积极参与减灾领域的科学研究和学术交流。 (八)加强减灾科普宣传教育能力建设。强化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减灾责任意识,建立政府部门、新闻媒体和社会组织协作开展减灾宣传教育的机制。将减灾知识普及纳入学校教育内容,纳入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活动,开展减灾普及教育和专业教育,加强减灾科普教育基地建设。开展面向减灾工作者的教育培训,提高减灾队伍的整体素质。支持群众团体、民间组织和基层自治组织开展防灾避险知识宣传,利用互联网建设国家减灾科普教育支撑网络平台,开展减灾专业技术交互式远程教育。编制减灾科普读物、挂图或音像制品,推广地方减灾经验、宣传成功减灾案例和减灾知识,提高公民防灾减灾意识和技能。 四、重大项目 (一)全国重点区域综合灾害风险和减灾能力调查工程。充分利用已有各类灾害调查成果,开展全国重点区域综合灾害风险和减灾能力调查。建立全国灾害风险和减灾能力数据库系统,建设多尺度、多灾种的风险评估模型库,建立国家及重点区域灾害风险管理平台,形成国家及重点区域灾害风险监测评估业务运行系统。编制全国综合灾害风险图(全国1:1000000、省级1:250000和灾害高风险区及重点区域1:50000灾害风险图)。在华北、东北、华东、华中、华南、西北、西南7大区域,开展灾害风险和减灾能力试点调查,建立灾害风险评估标准和指标体系,开展调查培训工作,推进全国综合灾害风险和减灾能力调查全面开展;揭示灾害隐患和减灾薄弱环节,掌握减灾能力状况,为中央和地方各级政府提高综合减灾能力、应对灾害风险提供科学依据。 (二)国家四级灾害应急救助指挥系统建设工程。依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建设国家四级灾害应急救助指挥体系,与中央有关部门、地方各级政府和有关专业机构已有资源和系统紧密衔接,充分利用国家公用通信网络资源及电子政务网络平台,结合各种通信和网络技术,完善应急通信和信息保障能力,为国务院应急平台提供数据支持。依托国家应急通讯平台,建立自然灾害信息平台,包括救灾业务数据库、信息资源目录体系、数据采集和交换系统;应急决策支持平台,包括应急值守、灾情评估、资源管理、方案制订和执行管理系统;应急指挥调度平台,包括各级灾害应急指挥中心和现场移动应急指挥系统,平台间相互衔接、协同运转,形成功能完备、横向覆盖、纵向贯通、科学高效的国家灾害应急救助指挥体系。(三)中央级救灾物资储备体系建设工程。以统筹规划、节约投资和资源整合为原则,通过新建、改扩建和利用国家物资储备库等方式,基本形成中央级救灾物资储备网络。按照救灾实际需求,适当增加中央救灾物资储备种类,增大物资储量。到2010年,基本建成统一指挥、规模适度、布局合理、功能齐全、反应迅速、运转高效、保障有力、符合中国国情的中央级救灾物资储备库体系。 (四)卫星减灾建设工程。依托环境与灾害监测预报小卫星星座“2+1”阶段卫星与地面应用系统,紧密结合国家高分辨率对地观测系统等工程计划,开展后续卫星需求论证工作。积极促进稳定高效的国家灾害监测能力的形成,充分利用已有各类军、民用遥感卫星数据,综合利用国内外航空航天遥感资源,优势互补,通过建立国家、区域、省级应用网络体系,实现具备灾害监测预警、动态评估、决策支持和产品服务等能力的灾害遥感业务运行系统,实现“天-地-现场”一体化的空间技术减灾服务能力。同时,继续推动导航定位卫星在减灾领域的应用,逐步建立由航天航空遥感、卫星通讯、卫星导航和地面应用与网络系统构成的国家卫星减灾体系。 (五)亚洲区域巨灾研究中心建设工程。加强我国巨灾防御能力,推进亚洲区域减灾合作,按照“小核心、大网络”的基本框架,建立亚洲区域巨灾研究中心。开展巨灾防御和应急响应仿真实验、巨灾风险管理模拟实验、重大自然变异模拟实验,建设巨灾应对仿真实验室;开展亚洲区域巨灾信息交流,收集研究区域巨灾基础数据和案例,建立亚洲区域灾害信息共享平台和网站;开展亚洲区域巨灾机理研究、减灾政策研究和减灾合作机制研究,制定应对巨灾的战略和政策。 (六)社区减灾能力建设示范工程。在全国开展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活动,建立城乡社区减灾工作机制,完善相关应急预案,组织社区减灾救灾演练,加强社区灾害监测预警能力建设,建立社区灾害信息员和志愿者队伍,建设1000个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在台风、风暴潮、洪涝、地震、滑坡、泥石流和沙尘暴等灾害高风险区和大中城市,建设社区避难场所示范工程。制定和完善城乡民房设防标准,加强统筹规划和指导,开展创建减灾安居工程模范市(县)活动,全面提高城乡社区综合防御灾害能力。 (七)减灾科普宣传教育工程。开发减灾宣传教育产品,编制系列减灾科普读物、挂图和音像制品,编制减灾宣传案例教材。建设减灾宣传和远程教育网络平台,在公共场所设置减灾知识宣传栏,在广播电台、电视台开设减灾知识宣传栏目,制作减灾公益广告,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减灾宣传教育活动,向公众宣传灾害预防避险的实用技能。利用现有场地和设施,在全国建立100个减灾宣传教育基地。 (八)减灾科技创新与成果转化工程。推动减灾科技创新与成果转化,使科学技术更直接地服务于减灾救灾。重点创新和推广服务于减灾的科技、装备、设备、救灾物资、医疗和卫生防疫用品;充分利用国家科技项目已有的成果,推进高科技救援设备、通讯设备、节水灌溉和抗旱等技术应用;促进信息采集、获取、传输、分析处理技术在减灾领域的综合利用,提升减灾科技水平。 [上一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