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可否暂住前夫家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8月15日06:24 信息时报

  读者关女士:我们现在住的房子是丈夫婚前买的,房产证是他一个人的名字。如果我们离婚了,我没有地方住,能不能要求分割房子?

  答:依据《新婚姻法》的相关规定,婚前的个人财产属于个人的,你无权分割你丈夫的房子。

  不过,最高人民法院有相关司法解释:在离婚时如果一方居住的房屋属于一方所有,另一方以离婚后无房居住为由,要求暂住的,法院可以判决一方享有居住权,但一般不超过两年。你可以让法院在判决书里写明你有权暂住两年。否则,你丈夫可以不让你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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