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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年内我省乡镇编制只减不增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8月16日07:20 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昨日,记者从全省召开机构编制工作电视电话会上获悉,今后,各级各部门都不得在中央批准的行政编制总额外自行确定用于党政机关的编制,不得擅自调剂不同层级间的行政编制,也绝不允许出现新的混用、挤占、挪用或者自行设定其他类别的编制。特别是目前全省进行的以乡镇机构改革为重要内容的农村综合改革中,要加强机构编制管理,确保中央提出的5年内乡镇机构编制和财政供养人数只减不增。 据悉,为加强机构编制管理,建立健全部门间的协调配合和制约机制,根据省委决定,省编办正在研究起草《四川省机关事业单位财政供养人员管理暂行办法》,实现机构编制、实有人员和财政供养经费的对应管理,进一步控制全省财政供养人员盲目增长。 记者刘云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