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当“村官”先读懂政策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8月16日07:40 四川在线-天府早报

  早报讯(记者吴楚瞳)下周起,我省3年内选聘3万名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和社区任职,实现“一村(社区)一大学生干部”的计划进入一个新阶段。8月19日,四川人事考试网(http://www.scpta.gov.cn)将公布调剂报名单位名单,考生可根据公布的单位名单和个人志愿调整报名单位。省委组织部有关人士昨(15)日对此次招聘实施的相关政策进行了具体解答。

  条件:3年内毕业的学生

  此次报考规定必须是“近3年内毕业的大学生”,这一规定专指2005年1月至2007年7月普通高等教育普通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但参加“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特岗教师”计划和“社工人才百人”计划,协议期或聘任期未满的,不能报考。参加上述计划的大学生,服务期满、自愿留在村(社区)工作的,经考核合格,可直接聘为村(社区)干部,纳入“一村(社区)一名大学生干部”计划。

  所有选聘到村(社区)任职的大学生,主要担任村(社区)文书或党组织副书记、主任助理、群团干部。市(州)、县(市、区)也可以公布选聘大学生村(社区)干部的村(社区)名单。

  待遇:考公务员加分

  据了解,选聘到村(社区)任职期满的大学生干部,报考党政机关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每工作满1周年,考试总成绩加2分,被县以上组织人事部门评为优秀的另加3分。有关负责人解释,上述加分须在任职期满(即3年)后报考才可加分;加分指在按比例折合后的笔试总成绩中加分;加分可按工作年数和获奖次数累积计算。此外,“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服务期满(参加“天使计划”高校毕业生工作满2年)后3年内报考硕士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对于已被录取为研究生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参加“三支一扶”项目的,学校应为其保留学籍。

  此外,选聘到民族地区村(社区)任职的大学生干部,在经济待遇上,在核定标准基础上分别增加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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