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公务员财产登记制度透明化造就清廉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8月19日02:26 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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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人民大学公共政策研究中心杨波博士专门研究各国公务员制度,他介绍说,韩国公务员的纪律规范严明,一些细则和条款甚至到了琐碎的地步。

  中秋节等节日收礼一律开除

  韩国在2003年公布了《公务员保持清廉行动纲领》,其中规定,公务员不仅禁止接受与其职务相关的礼品,就是与职务无关的一般性礼品,一年内接受的总价值也不得超过15万韩元。公务员做红白喜事也不能通知与其职务相关人员,接受亲友的礼金不能超过5万韩元。公务员也不能向与其职务相关的人借钱,不得不借的情况下要向上级报告。

  但是韩国促进公务员清廉的核心措施是公务员的财产申报和财产的透明化。对于普通公民来说,财产、健康状况和私生活都是绝对的隐私,而公职人员因为掌握国家权力必须让渡这些权利。在韩国,公务员普通工资收入、证券、股票、珠宝,及其家属的财产状况都必须申报。公务员退休之后还受到限制不能进入一些企业。

  韩国人重视中秋节等重大传统节日,也喜欢在这些节日向亲朋好友送礼。韩国曾针对中秋节送礼专门制定名为《惩戒适情性提高方案》的文件。根据规定,公职人员即使接受100万韩元(1元人民币约合158韩元)以下的礼品、礼金或宴请,只要查实与其职务行为有关,一律剥夺其公务员身份;公职人员接受礼品、礼金和宴请在500万韩元和1000万韩元以上,即使与其职务行为无关,也要相应处以剥夺公务员资格。

  韩国设立了“公职人员伦理委员会”作为特定的监督机构,专门负责对登记财产的审查,同时判定其收受礼品的性质。中央公职人员伦理委员会由9人组成,各市、郡、区的伦理委员会由5人组成,委员们都在法官、教育工作者、学识渊博和德高望重的人士中选任。

  公务员亲属必须登记财产

  韩国主要强调申报礼品,归属国库,进行专门的管理,并对不申报的予以严厉处罚。那些拒绝登记财产、或虚假登记的公务员要被处以一年以下徒刑或1000万韩元以下罚款,被解职的可能性也很大。由于既有申报义务,不申报会严厉处罚,所以一般公职人员不会出现收受不当礼品或虚报漏报财产状况。

  对于公务员的亲属是否能收礼,在《伦理法》第四条对登记对象的亲属做出明确规定,公务员的配偶,本人的直系亲属(已出嫁的女儿和外祖父母及外孙子女除外),以及配偶的直系亲属都必须登记财产。无论冠以何种名义、但事实上为其所有的财产以及国外的财产均在登记之列。正是因为全面的财产登记制度,韩国很少出现公务员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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