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迷路”通知书 不少是“李鬼”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8月19日03:35 大众网-齐鲁晚报

  “迷路”通知书 不少是“李鬼”本报济南8月18日讯 记者今天在整理全省“迷路”高考录取通知书时发现,一些民办高校不按规定寄发给考生的通知书占了大多数。对此,省招考院有关负责人表示,高校向考生寄发录取通知书有严格规定,个别民校乱寄通知书属违规行为。对他们计划外招录的考生,教育主管部门将不予电子注册,这些学生将以“黑户”的名义上学。

  在本报掌握的“迷路”高考录取通知书名单中,记者发现,个别省内外高校寄发的录取通知书让人感到有些蹊跷:按照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有关规定,我省的专科(高职)二批录取时间为8月14日—17日,而一份寄信人为“山东某职业技术学院”的录取通知书发信时间为7月7日,7月15日就已经寄发到考生所在地邮局;寄信人为“某艺术学院”的录取通知书,寄发时间为7月8日,考生所在地邮局的接收时间为7月12日。录取还没开始,通知书却已经到了,实在莫明其妙。

  另外个别民校寄发的录取通知书更是荒唐。如寄信人为“厦门某学院”的通知书邮寄地址为“菏泽市来鹤小区29号1单元2楼东”,而当地邮政部门表示:“菏泽无此小区,电话也无法接通”;寄信人为“某学院”的录取通知书,竟然没有收信人姓名!

  对这种民校“乱抛媚眼”邮寄录取通知书的行为,省招考院有关负责人表示,个别民办高校这种“漫天撒网招生”的违规招生方式已经严重扰乱了正常的招生秩序,给考生造成了不小的负面影响,个别学校的违规行为已经引起了教育主管部门的高度关注。

  省招考院相关负责人提醒广大考生,按照教育部和省教育厅的有关要求,国家承认学历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不允许任何无资质招生、不允许任何计划外招生,不允许任何不经省级招办同意的招生。严禁未经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同意擅自抢揽生源、擅自寄发录取通知书。凡违反有关规定录取的学生一律不予新生学籍电子注册。考试院特别提醒,像省内外个别学校向考生乱寄发的这种“李鬼”录取通知书,即使考生报到后,到被录取的学校上学,也无法完成电子注册。

  “迷路”通知书最新数量统计(截至8月18日下午5时)

  菏泽 97份

  查询电话:0530—6168287 5319628

  济南 9份

  济南市邮政速寄局咨询电话:0531-86959824、86959784

  烟台 5份

  烟台市邮政局速递分局投递科联系电话0535-6298180

  莱芜 1份

  查询电话:0634-6214394

  滨州 4份

  滨州市邮政速递局客服电话:0543—11185

  日照 3份

  日照市邮政局查询电话0633—8351768/8351136。

  聊城 29份

  查询电话:0635—8435555

  济宁 5份

  查询电话:0537-11185

  青岛 28份

  注:本组数据中还包括一些民校乱寄发的通知书,待最终确定其身份后,将从统计数据中清除。


记者 王振国 刘春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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