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部级以上农村劳模 每人每月补助100元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8月19日04:40 四川新闻网-成都日报

  四川新闻网-成都日报讯:

  (记者 陈兆平) 昨日记者从省总工会获悉,我省首次将省部级以上农村劳模纳入生活补助范围,提高其生活待遇。

  据悉,近日,省政府办公厅下发《关于落实省委工会共青团妇联工作会议精神的意见》,就劳动模范工作和生活的各项政策措施作出一系列决定。首次将省部级以上农村劳模纳入生活补助范围,省财政补助每人每月100元。此外,对省部级以上农村困难劳模,在纳入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和城乡医疗救助的同时,省财政再补助每人每月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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