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司法厅:建议设立农民工法律援助专项资金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8月19日05:03 广西新闻网

  自治区人大开展《自治区法律援助条例》执行检查汇报会,自治区司法厅提出

  建议设立农民工法律援助专项资金

  广西新闻网-南国早报南宁讯(记者郭燕群)8月17日,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开展《自治区法律援助条例》执行检查汇报会,自治区司法厅在会上提出建议,增加省级法律援助专项资金和设立农民工法律援助专项资金,增加办理死刑第二审法律援助案件所需装备、经费和人员。

  据了解,广西于1997年开展法律援助工作以来,各级法律援助机构累计办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6万余件,受援人达7万余人,全区法律援助各项业务工作稳步发展,得到了司法部和自治区领导的肯定。死刑二审法律援助也卓有成效。然而,广西法律援助工作虽然取得了可喜成绩,但仍存在着人员配备和经费投入与实际需要差距较大的情况,法律援助规范化建设有待加强,法律援助人员基本素质有待提高。

  针对我区法律援助工作存在的实际问题,自治区司法厅提出了增加省级法律援助专项资金和设立农民工法律援助专项资金,增加办理死刑第二审法律援助案件所需装备、经费和人员等方面建议。自治区司法厅副厅长王荣华介绍,广西财政于去年首次设立了省级法律援助专项资金145万元,今年建议增加到150万元。

  王荣华说,目前,我区涉及农民和农民工的法律援助案件增长速度很快。2006年法律援助受援人为农民工的有1000人,今年上半年猛增到2974人,比上年全年增长2.98倍。去年,受援人为农民的案件不多,但今年上半年却猛增到3882人。为此,建议设立自治区农民工法律援助专项资金50万元。

  据统计,自治区法律援助中心每年进行的死刑第二审法律援助案件,一般在350件至400件之间,每件死刑二审开庭案件差旅成本平均开支至少2500元,按每年400件计算,每年需要经费100万元。但去年财政只追加经费50万元,今年纳入预算也仅50万元,为此建议每年死刑二审开庭法律援助经费增加到1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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