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检察官酒后驾车撞死人一审被判3年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8月19日06:48 生活报

  今年5月23日,原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检察院控申科副科长乔建军醉酒后驾车撞死人。18日上午,海口市美兰区人民法院以交通肇事罪,一审判处乔建军有期徒刑3年。

  经法院审理查明,今年5月23日零时许,被告人乔建军醉酒后驾驶琼AD5528小轿车,从海口市海甸岛五西路经世纪大桥往南沙路方向行驶。零时20分许,乔建军行驶至世纪大桥北端上坡路段时,追尾碰撞同车道前方蒋某驾驶的摩托车,导致其坠入16米深桥底,当场死亡。事故发生后,乔建军驾车逃逸。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乔建军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造成一人死亡,且交通肇事后逃逸,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鉴于被告人在事故发生后能积极筹款赔偿,和被害人家属达成赔偿协议,并已获得被害人家属的谅解,故可酌情对其从轻处罚,一审判处乔建军有期徒刑3年。(据《海南日报》报道)

爱问(iAsk.com)
·城市营销百家谈>> ·城市发现之旅有奖活动 ·新浪邮箱畅通无阻 ·携手新浪共创辉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