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示就合法了吗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8月19日10:11 法制日报

  话题:你如何看待明示开瓶费

  正方 明白消费无可厚非

  □辽宁省凤城市人民检察院 王洪伟

  餐饮企业收取开瓶费虽然在社会上引起了不少争议,但在大部分高级餐饮企业中,自带酒水收取开瓶费仍然是一种比较普遍的现象。从理论上来讲,市场经济下,任何市场参与者在争取和维护自己权利时,都不能强求他人服从自己的权利和意愿,也不应当要求政府制定有利于自己一方的交易规则。只有这样,才能真正达到社会公平。从餐饮业的经营特点来看,谴责或立法禁止饭店拒绝消费者自带酒水、收取开瓶费显得有失公允;但如果餐饮企业未对收取开瓶费做出明示,而向消费者收取开瓶费,也存在欺诈之嫌。笔者认为,市场经济中,只要交易过程公开透明,不存在欺瞒行为和强迫交易,就应当认为是公平合理的。所以,明示“开瓶费”有利于消费者明明白白地消费。

  □南京铁路公安处马鞍山站 窦 飞

  能够接受。理由如下:一、企业性质决定了服务目的。餐饮企业是营利性企业,目的就是为了赚钱,因此收取开瓶费符合其企业性质,无可厚非。二、收取开瓶费谈不上“霸王条款”。“霸王条款”应理解为垄断性行业利用其垄断地位制定的不合理或强制性条款。在经营活动中,任何一家餐饮企业都不可能处于垄断地位,其在经营活动中的地位未必高于消费者,消费者完全可以用“脚”投票,选择餐饮企业。因此餐饮企业处于被选择的地位,如何能“霸王”的起来?三、收取开瓶费符合公平交易原则。顾客在餐饮企业内用餐,占用的场地费肯定应计入餐饮企业服务成本,尤其是在酒店喝酒时占用场地的时间明显长于仅仅吃饭、吃菜的时间,因此收取的开瓶费应理解为在餐饮企业内饮用自带酒水的占用场地费。

  □湖南省株洲市石峰区人民检察院 付 伟

  从法律上分析,收取开瓶费作为餐饮服务的其中一项,本身就是一种合同服务,属于《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管辖范畴,要求消费者与酒店协商一致才能进行相关服务提供。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消费者有知情权,而作为提供服务的酒店方面也有对自己提供服务如实告知消费者的义务。假如酒店在没有告知消费者的情况下就强行收取开瓶费,那是不合理的,是违法行为。假如酒店将开瓶费的事情明确告知消费者,那么消费者可以根据自己的情况来选择是否在这家酒店就餐。只要商家严格执行“明示”有关规定,而且开瓶费用经过物价部门审核,作为消费者是可以理解和支持的。由市场来调节,用法律来规范,这将是对开瓶费最好的解决方式。

  反方 无效明示可以拒绝

  □江苏省无锡市锡山区人民检察院 张建如

  将于今年12月1日实施的《餐饮企业经营规范》的公布,意味着只要餐饮企业遵守公开原则,收取开瓶费便有了合法依据;但这样的“规范”恰恰把普通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放到了一边,将使百姓权益受损。本来,“开瓶费”对于消费者来说,就是一种“莫须有”的消费,消费者并没有享受到相应费用的服务。《餐饮企业经营规范》以“明示”为由收取“开瓶费”,助长了餐饮企业本就名目繁多、但不敢明目张胆的收费项目,这种“默许”收费有可能成为餐饮企业乱收费的借口,无疑侵害了消费者权益。收取“开瓶费”显然不会得民心,应该鼓励经营者以诚信友爱、公平正义、和谐有序为前提,在确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同时,实现经营者利益的最大化。

  □江西省丰城市人民法院 黄新华

  笔者认为,此类规定并无实际意义,因与法律相抵触,无论是否明示,都是无效的明示。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经营者不得以合同、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做出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含上述内容的,其规定无效。餐馆强行向消费者收取开瓶费之所以遭到反对,其原因并不在于其事前是否向消费者进行了告知,而在于它侵犯了消费者所应享有的选择权和公平交易权。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明确规定,消费者有权自主选择商品品种或服务方式,自主决定接受或不接受任何一项服务;在接受服务时,有权获得公平交易的条件,拒绝经营者的强制交易行为。由此可见,餐馆强行向消费者收取开瓶费,是一种明显的侵权行为,该行为并不会因“明示”而合法,消费者有权拒绝。

  □黑龙江华安机械有限责任公司 弓 涛

  虽然有了一个规范,作为消费者,笔者仍然认为开瓶费是霸王条款。明示了,并不代表消费者就接受了收取开瓶费,并不代表收费就合情合理了,更不代表餐馆可以理直气壮地收取开瓶费。消费者在饭店吃喝什么由消费者自主决定,消费者应该有自己选择的权利,餐馆没有权利收取开瓶费。餐馆为了追求利润空间,酒水价格偏高,而且饭店的酒水都是酒厂返利高的酒水,消费者想消费的酒水,在饭店并不一定有销售,这实质上就剥夺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所以,大多数消费者不会接受开瓶费。事先告知消费者收费项目,消费者就可以自主选择消费的方式,可以选择不收开瓶费的饭店去消费。虽然是行规,但笔者相信,大部分饭店还是会考虑市场竞争的残酷和消费者维护权利的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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