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车提前报废每年奖5000元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8月19日10:11 南方日报

  穗拟出台相关鼓励政策为企业和司机减负

  出租车提前报废每年奖5000元

  本报讯 (记者/陈洁娜 实习生/林胤)广州市政府计划对提前报废的出租车给予奖励,初步确定按“早退多奖、迟退少奖、正常报废不奖”的原则,对提早报废的出租车每车每年奖励5000元,奖金由企业、司机平均分配。据市交委有关负责人透露,该方案已上报市政府审批,但奖励金额尚未最终敲定。

  《广州市客运出租汽车车辆技术管理规定》出台之前,广州出租车行业一直实行8年报废制度,行业内也大部分采用8年供车模式。该规定出台后,有关出租车报废的政策修改为:“客运出租汽车车辆自《机动车行驶证》登记日期起满8年或累计行驶里程数超过50万公里的,必须退出客运出租市场。”

  实际上,按每天500公里的营运里程计算,广州的出租车目前不到五年就会达到50万公里,而部分大企业如广骏集团早在几年前就开始实行“三年一更新”的制度。

  车辆更新加快,对乘客而言显然是大好事。但由于此前企业与司机所订的供车合同是8年期限,而大部分司机都是以30多万元的价格买断8年的出租车。政策改变后,这些原本经营8年的出租车面临提前报废,司机的损失该如何补偿?针对这一问题,业内曾引发多方的争议。

  今年4月份,市出租车行业曾出台有关文件,提倡出租车5年以内提前退出客运市场,提前报废的出租车按年数计算进行补偿,最高的每年每车可获3万元补贴。有企业对此表示,提前报废的奖励金额由企业负担,这样的计算方法将会给企业带来过大压力。

  举例来说,某家大型出租车公司今年上半年已提前报废540多辆出租车,平均提前报废年限是1.4年。假如按一年之内每月补贴1000元的方案计算,则此项费用将使公司要付出900多万元的资金。

  为减轻企业和司机负担,广州市政府近期拟出台奖励措施,以“早退多奖、迟退少奖、正常报废不奖”为原则,单车奖励金额为5000元/年,由企业、司机平均分配。获得政府奖励金的条件为:出租车行驶证登记日期为2000年-2004年、营运期超过5年、车辆不符合有关规定、提前1个月以上退出营运市场。但当年达到车辆报废年限(8年)的,不给予奖励。

  尽管该政策目前尚未最后敲定,但多家出租车企业的负责人均表示,如果真是这样,无论是对司机,还是对企业来说,都是减负的好措施,而提前报废的制度相信会更容易推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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