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设立交通事故救助基金 何时才能有下文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8月19日15:25 金羊网-羊城晚报

  省人大代表关注交通事故救助问题:两会期间已就此发出询问,至今没有解决

  本报讯记者曾璇报道:肇事司机逃匿,赔偿金额执行难,医院垫付医疗费非长远之策……外来女工兰华香的遭遇引人同情,这一典型案例引发更多思索:如何建立起良性的社会救助机制,减少悲剧上演几率?

  据了解,去年,广东交通事故数量全国第一,虽然控制在万人以内,但仍有8828人在交通事故中死亡,约6.72万人受伤,交通肇事逃逸受害者占相当比例。

  法定救助基金迟迟不见设立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五条明确规定:“医疗机构对交通事故中的受伤人员应当及时抢救,不得因抢救费用未及时支付而拖延救治……未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或者肇事后逃逸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先行垫付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但在现实中,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一旦抢救费用没有着落,大量拖欠医疗费令医院不堪重负;在受伤者脱离危险期后,医院为避免损失,往往只能进行基本救治,可能使交通事故受伤者的治疗打折扣。

  广东省人大代表陈华伟今年两会期间曾就法律规定设立“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为何迟迟不能设立一事,向省公安厅和省财政厅提出询问。当时,省财政厅表示,已报省政府批准,一旦获批立即实施。昨日,陈华伟代表看到本报报道后,很受触动,他致电本报记者,表示基金仍未设立,他将继续关注、推动此事。

  医院总“献爱心”实在强人所难

  陈华伟说,兰华香的个案也不能责怪医院,因为毕竟医院不是慈善机构,不可能要求医院长年累月“献爱心”,如果不从机制上着手,这个问题永远解决不了,而且可能每时每分都会给一些无辜的家庭带来伤害或造成终身的遗憾。“社会捐助也许可以救一两个人,但面对众多类似的伤者,被推向市场的医院和社会热心人士都有心无力。”

  作为一家公司老总的陈华伟,几次遭遇员工出车祸要公司垫钱“救命”的事。某次,一员工被一辆报废车撞致肝脏破裂,司机逃匿,送到医院,没交钱不救治,公司迅速拿出十万元,才救回了该员工性命。“毕竟生命是第一位的,被称为‘救命钱’的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非常有必要。”违章罚没收入能否用于基金?

  关于基金来源问题,不少人大代表都曾提出良性建议。除了拍卖个性化、吉祥车牌的资金及社会捐赠外,陈华伟认为,交通违章罚没收入、未办理强制保险的罚款等也可部分纳入基金,尤其如电子测速等罚款,本来为的就是预防交通事故,“取之于违章司机,用之于受害人,也比较合理”。

  (晓航/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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