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公益生态墓地不得变相销售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8月19日15:25 金羊网-羊城晚报

  大后年广东将建公益性生态墓地1902座

  本报讯记者许琛、通讯员文燕媚报道:记者日前从广东公益性生态墓地建设现场会上获悉,公益性生态墓地是农村基层殡葬公共服务设施,不得以盈利为目的,不得变相销售经营,到2010年全省将建公益性生态墓地1902座。

  广东省民政厅厅长杨华维在会议上介绍,作为公益性的骨灰安放设施,珠江三角洲和平原地区因土地资源紧缺,以骨灰楼建设为主,而经济欠发达地区则因山地多,财力有限,适宜大力推动生态墓地建设。另外,公益性生态墓地在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的同时,能够满足部分群众“入土为安”的丧葬需求,建设公益性生态墓地是今后一段时间我省殡葬管理工作重点,也是现阶段在山区农村处理骨灰(遗体)的一种过渡方式。截至今年5月底,已建成115座。

  据了解,公益性生态墓地建设用地标准为以镇(街)为单位,3万人以上的不少于60亩;2—3万人的不少于50亩;2万人以下的不少于30亩。为节省土地及节约费用,生态墓地原则上不建挡土墙,不改变原地形地貌,做好排水防洪工作,防止发生水土流失和山地塌方等现象。

  (晓航/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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