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室两厅 隔成六间出租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8月19日15:29 新民晚报

  编辑同志:

  我是浦东联洋年华小区居民。前不久,小区物业对我家拉电停水,导致大热天无法居住,只得另搬他处。物业如此做法不近人情。读者李先生

  【调查附记】

  接到投诉,记者联系了该小区物业管理处。经了解,李先生的住处是向二房东租来的。此房原来是三室两厅,二房东将它分隔成6间,分别租给六七个打工者,李先生是其中之一。本来一户居住的房子变成了6户居住,房内私拉多根电线,用电量超负荷导致电表跳闸,险情不断。物业部门发现这一情况,找到大房东和二房东,发出了限期整改通知。

  根据《上海市居住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条的规定:“住宅不得改变使用性质,若私自改变,一经发现,由区、县房地产管理部门责令其限期改正,恢复原状,并处以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在物业干预下,现房屋已恢复原样。

  李先生租住的是群租房,违反了上海市物业管理的相关条例。因此,记者将调查结果反馈给李先生的同时,提醒他今后别再租借群租房了。

  实习生戴霞记者薛亚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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