岛城住房保障 创意惠及民生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8月19日16:40 青岛新闻网-青岛晚报

  “全家人均收入高于最低工资水平线,享受不了廉租住房的实惠,但又买不起经济适用房,我们的居住困难咋解决?”在采访居民住房情况的时候,一些市民提出了这样的问题。这一群体被形象地称之为“夹心层”,以前是住房保障制度的一个盲区。今后,“夹心层”的住房困难有望解决,因为青岛建立了租赁住房制度,从普通商品房、经济适用房、租赁住房、廉租房,青岛在不断地完善着住房保障体系。

  租赁房 直供“夹心层”

  早在2005年,我市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了住房状况调查和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住房状况普查,根据调查的数据,人均可支配收入线以下、人均建筑面积10平方米的低收入家庭约4.2万户,我市已将解决这部分家庭住房问题作为“十一五”期间住房保障的重点,从保障力度、保障政策、保障方式、保障投入等方面向低收入家庭倾斜。市建委有关负责人说,我市已形成了以廉租住房、租赁住房为主体,经济适用住房和普通商品住房为补充的住房供应保障体系。

  今年7月11日,位于青岛市市北区河马石村的租赁住房项目正式动工,多达2745套的小户型的租赁住房进入紧锣密鼓的建设之中。这是一个政府财政直接投入5亿元,加上土地收益的让渡、总投入达到8亿元的租赁住房项目。据介绍,河马石租赁房项目共有15栋高层,共有2745套房子,其中,套一759套,套二1986套。配套除了双气外,还包括幼儿园、物业用房等。今年共建设租赁住房3000套,其余二百多套已通过捆绑建设方式从旧城改造项目中解决。

  从今年起,市政府将每年通过财政预算等渠道筹集资金,专项用于解决人均住房建筑面积10平方米以下、年均收入在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线以下的,2.77万户家庭的住房问题。“十一五”期间,基本解决这部分家庭的住房问题。

  廉租房 “双扩”惠民生

  今年6月20日,我市对市内四区廉租住房保障范围实施“大扩容”,将保障对象从过去的低保家庭扩大到家庭人均月收入在最低工资标准线以下、人均住房建筑面积10平方米以下的住房困难家庭。廉租房保障标准也同时提高,从10月1日起,市内四区廉租房保障面积标准调整为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12平方米,租赁住房补贴的租金标准调整为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14元。这也是我市实施廉租住房保障制度4年多来第二次主动扩大保障范围。与以前相比,此次扩容后,在家庭收入、人均住房标准和户口等申请条件规定上均放宽了不少。根据2005年房管部门的调查数据,符合上述条件的市内四区低收入家庭约有14000户。

  这种双扩再一次走到了全国的前列。在日前公布的国务院《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中,要求“十一五”期末,全国廉租住房制度保障范围要由城市最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扩大到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2008年底前,东部地区和其他有条件的地区要将保障范围扩大到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十一五”期间,政府用于廉租住房保障方面的投资将达3.66亿元。

  民生房 功能很齐全

  8月13日,市委副书记、市长夏耕实地察看了部分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项目的进展情况。他强调说,作为今年我市住房保障工作的创举,廉租住房和租赁住房建设的重点是保障低收入家庭的基本居住需求。要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做到规模要大、质量要高、配套要全、标准要新,同时,要做好周边环境建设,将住房保障这一民心工程做好、做实,让低收入家庭租得起、住得好。

  今年我市开工建设的3000套租赁住房一定要确保工程质量,确保按计划在2009年初竣工并交付使用。在保障性住房建设中,所有项目都要保证由有资质、有信誉、有实力的单位承担,努力建设“精品工程”,建设标准要新、设计施工要精,积极采用新工艺、新材料和新技术。配套设施建设要做到卫生、文化、学校、托幼、购物等服务场所齐全,针对青岛人口老龄化的现状,充分考虑养老院、老年人服务中心等社区服务设施,考虑公交线路的布局,做到面积不大、简洁适用、功能齐全,实现经济适用低成本,真正方便群众。

  记者芦智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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