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鼠标点击开发商诚信度》后续:开发商19种不诚信行为挨个数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8月20日00:45 燕赵都市报

  本报讯(记者高利锋 实习生时小杰)“哪些情况属于开发商的不诚信行为?”“发现这些问题怎样投诉?”本报《鼠标点击开发商诚信度》的报道见报后,很多读者来电咨询省城房地产行业诚信体系的具体情况。为此,石家庄市房管局明确指出了房地产开发商、房产中介机构、物业管理等企业各种不诚信行为,并再次公布投诉举报电话。

  ■32家开发企业记入不良信用档案

  据市房管局有关负责人介绍,半年以来,市房管局共收到群众反映和举报企业违规失信的电话354个、举报和投诉信26封。有违规行为的32家开发企业、47家中介机构都被记入到不良信用档案中。

  ■房管局明确企业不诚信行为

  据了解,该诚信档案主要由基础信息、经营信息和管理信息三部分组成。基础信息包括企业名称、企业法人代码、企业简介等;经营信息是近年来企业经营管理的主要业绩等情况,包括纳税信息等;管理信息包括企业的资质变更、资质年检、良好行为记录和不良行为记录等。其中,良好行为记录是指企业荣获市级及以上相关部门或行业组织奖励表彰情况、评选的优质项目等;不良行为记录是指违反房地产建设管理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记录。

  昨日,市房管局公布了一份企业不良信用行为的清单,针对房地产开发商的达19项之多,针对物业管理企业、房地产中介公司的也各有18项。

  上述信息,市民只要登录石家庄房管局网站(http://www.sjzfgj.gov.cn),点击网页右上角的“诚信档案”,进入石家庄房地产诚信档案网页,就可以随时查看。网页上列有开发企业、经纪机构、价格评估机构、物业管理企业、经济适用住房、集资建房单位、房地产评估师、房地产经纪人、企业法人等8项内容。想看开发企业有没有不良记录,只需点击该企业名下的“不良记录”即可。

  ■房管局公布举报电话

  日前,房管局牵头正在对房地产市场进行清理整顿,市民如发现各类房地产企业存在的不诚信行为可随时举报。群众举报经调查核实后,将载入企业诚信档案,并利用“石房网”向社会公示。

  昨日,市房管局再次公布了投诉电话及电子邮箱。

  正常工作时间电话:

  87889978(局产权与市场管理处)

  87889993(局监察室)

  夜间及节假日电话:

  87889971(局值班室)

  房地产市场管理中心电话

  86986546(东院)

  87011326(西院)

  电子信箱:sjzfgj@sjzfgj.gov.cn

  相关链接

  企业不良信用行为

  □房地产经营开发企业

  无预售证售房。

  预售许可10日内未全部预售,或超范围预售。

  以认购名义收取预售款性质费用等形式变相预售商品房。

  预售证未悬挂于售楼部醒目位置。

  未实现商品房预(销)售100%网上备案、网上公示。

  未将商品房销售基本情况及时准确地在石房网站和销售现场公示。

  纵容雇用人员炒卖房号、炒作房价、哄抬房价。

  将购买未竣工的预售商品房再行转让。

  将抵押查封等法律法规限制上市交易的商品房再行转让。

  开发企业签订商品房合同未使用建设部制定的合同文本。

  增加合同条款时免除企业责任、加重购房人责任或排除购房人合法权利。

  未严格执行合同登记备案制度和购房“实名制”规定。

  开发企业未认真审查买受人身份证或未准确登记身份证号码。

  预售款挪作他用或利用虚假合同套取银行贷款、偷逃税款。

  取得预售许可发布广告时,未在明显位置刊登预售证号。

  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发布预售广告。

  开发企业在广告中承诺售后包租或返本销售。

  广告中有关房地产项目名称、面积、价格、用途、位置、周边环境、配套设施等内容虚假违法。

  进行商业贿赂及其他违法违规行为。

  □物业管理企业

  以欺骗方式取得资质。

  将一个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全部物业管理一并委托给他人。

  挪用专项维修资金。

  擅自改变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管理用房、公用车位、公用设施设备用途。

  擅自占用、挖掘物业管理区域内道路、场地,擅自移动公用设施设备。

  擅自利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经营。

  损坏房屋承重结构、主体结构、破坏建筑物外貌。

  未按规定程序和要求退出住宅区管理服务。

  退出住宅区管理服务时不按规定移交物业管理用房及相关设施、设备和资料。

  不按规定时间和要求参加资质年检。

  不履行服务合同约定的义务和职责。

  未在物业管理区域公示收费内容和标准。

  服务质量差、乱收费、乱涨价,收费和服务不对应。

  对业主进行停水、停电、停气等制裁。

  在招投标活动中恶性竞争。

  存在欺诈行为。

  违反行业规范,不服从行政和行业管理。

  进行商业贿赂及其他违法违规行为。

  □房产中介机构

  骗取中介费。

  暗吃差价。

  不遵守合同内容,损害委托方利益。

  收取看房费及其他乱收费。

  合同不规范。

  强买强卖。

  使用票据不规范。

  强行扣押委托者房产证。

  发布虚假不实的广告信息。

  超范围经营。

  不及时付给客户房款。

  代理出售不合法房产。

  未建立健全客户档案。

  不按时参加年检。

  企业变更不按时办理变更备案手续。

  不按规定向主管部门报送业务报表,不接受主管部门的指导、监督、检查。

  给银行等金融部门回扣及其他商业贿赂行为。

  其他违法违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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