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一贪污受贿窝案四被告人获刑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8月20日02:00 正义网-检察日报

  本报讯(记者倪建军) 8月14日,陕西省安康市汉滨区法院对宁陕物资公司贪污受贿案一审宣判,4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十年、十六年、十五年和十二年,没收个人财产合计26万元。

  经查,2003年1月至2006年,宁陕县物资公司原副经理兰自友伙同股份公司经理黄伟、出纳陈永秀、营业员刘德惠3人,先后套取公司资金382万余元。同时,兰自友、黄伟多次收受厂家回扣款67万余元。2005年11月,该公司改制成股份制公司后,兰自友和黄伟将15万余元本该属股份公司集体所有的回扣款占为己有。

倪建军   
爱问(iAsk.com)
·城市营销百家谈>> ·城市发现之旅有奖活动 ·新浪邮箱畅通无阻 ·携手新浪共创辉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