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官证词道出见义勇为“秘密”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8月20日02:00 正义网-检察日报

  “证人:岳峰,男,46岁,朝阳区检察院”,眼前的这行字让正在审查一起案件的吉林省长春市朝阳区检察院侦查监督科副科长庞晓峰一愣。“这不是我们院的干警吗,怎么成了这起涉嫌抢劫案的证人?”在庞晓峰的“刨根问底”下,该院反贪局干警岳峰见义勇为的事迹才被大家知晓。

  今年7月30日晚10时左右,岳峰和两个朋友驾车路过长春市新民大街一个交叉路口时,突然发现在车的左前方、新民大街的中央绿色带内,一名青年男子慌慌张张地跑了出来,边跑边喊:“抢劫了!救命啊!”

  听到男子求救的声音,岳峰立即让朋友停车。询问后得知,青年男子是长春某大学的在校学生,与同学在绿化带内聊天时遭到两名歹徒持刀抢劫,身上的150元钱和一部手机被抢。

  正说着,绿化带内又跑出一名青年学生,双手是血,衣襟也被染成红色,“那、那两个歹徒,往红旗街方向跑了……”他结结巴巴地说。

  岳峰马上打电话报案,并让朋友载着受伤的学生往红旗街方向寻找歹徒,他则和另一名学生走进绿化带,查看案发现场。

  不久后,“110”巡警赶到事发现场,拉上岳峰和被害青年向红旗街方向追去。这时,岳峰的朋友传来消息,已在一家商场门口发现歹徒,巡警听后立即向该商场方向驶去。到达后,岳峰第一个跳下警车,将其中一名歹徒逼到了墙角。

  “别过来,我有刀!”歹徒喊着,手中的刀在空中乱挥。岳峰一声不吭,双眼直视歹徒,突然上前飞起一脚,正好踢在歹徒持刀的手上。“啪”的一声,歹徒手中的刀落到了三米开外的地方,岳峰乘势冲上前去,一把将歹徒拦腰抱住。随后,另一名企图逃跑的歹徒也被民警抓获。

  8月16日,长春市朝阳区检察院以涉嫌抢劫罪将李某和冯某批准逮捕。

  对于自己见义勇为的事情岳峰守口如瓶,没有告诉任何人。但没想到,最后他的一份证词道出了这个“秘密”。

  (本报长春8月19日电)

秦洪祥 夏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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