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石家庄:设立国家赔偿专项资金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8月20日02:09 正义网-检察日报

  本报讯(丁桂英) 河北省石家庄市检察机关在进行调研的基础上,提出在市、县两级财政局设立国家赔偿专项资金的设想,并向市委政法委专题写了报告,得到了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的批示同意。日前该院与市财政局正式联合下发文件,在市、县两级财政部门设立国家赔偿专项资金,市级设立200万元,县级不少于30万元,各级财政将赔偿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确保赔偿案件的款项得到及时支付,避免了因赔偿资金不到位而引发的越级访问题的发生。目前全市已赔偿到位100万元,收到了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丁桂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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