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制非竞争价格,政府何时该“出手”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8月20日02:15 新京报

  ■ 观察家

  在充分竞争领域由市场定价,垄断领域政府定价,在此次物价上涨之前,各方对此异议不大。这是中国市场化过程中达成的共识之一,也是深化市场改革的基础,控制价格不应该以打碎共识为代价。

  世界拉面协会中国分会撞到了风口上,在物价全面上涨压力不减、政府严格控制价格上涨的当口,居然以协会名义发布涨价公告,显然不妥当。无怪乎分析人士指出,方便面协会成为第一个被开刀者并不意外。(8月19日新华网)

  方便面该不该提价是一个市场问题。围绕着方便面提价,赞成或反对声皆有,有人认为市场行为政府不应过多干预,而另有人则认为“拉面协会”趁乱涨价牟取不法利润,政府该坚决控制。

  如果方便面企业在市场的正常压力下,实施涨价行为,就隐含了方便面企业对市场供求关系的判断,即便提价也不会流失多少消费群体,相反可以通过涨价得到弥补。对这种涨价行为,政府部门自然不必采取价格控制措施。但现在的情况是,方便面企业的涨价,有着价格联盟的背景,政府部门自然就不能不出手。

  比较可笑的是拉面协会自设圈套自己钻的做法,他们提出的涨价理由是成本上升,这就是说他们认可成本定价法,通过成本加适当的利润制订出方便面的价格。按此逻辑,政府有关部门与消费者就有理由通过考察方便面企业的成本加上以往的平均利润,给方便面企业的适当牟利与不当牟利划界线。

  事实正是如此,在宣布涨价后,方便面的成本也就水落石出。不要说方便面原材料的构成被查个底朝天,就是以往方便面“重量瘦身”加价法的罪过也被曝光。据西安市物价部门日前对一方便面厂家调查的结果显示,上半年其方便面生产成本涨幅不到5%,而零售价则上涨了20%到40%。方便面企业把自己当成了具有社会责任的特殊企业,或者是当成成本难以核清的垄断企业,与政府与社会博弈,显然是站错了戏台唱错了戏。

  更让人匪夷所思的,是世界拉面协会中国分会惟恐天下人不知的涨价法,几个重点生产企业联合涨价,无怪乎发改委认定,它和相关企业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的相关规定,构成了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的行为。这种设下圈套自己钻的做法让人哭笑不得,被称为“史上最失败”的涨价同盟属咎由自取。

  大企业联合抬价是最危险的卡特尔,任何政府对此都不会掉以轻心。我国的价格卡特尔一直是众矢之的,以往由于种种原因使得资源产业的垄断定价法屡禁不止,政府有关部门左右为难,如今正当物价上涨在对中低收入阶层影响较大的食品领域,一个现成案例摆在眼前,自然一查到底。但是,政府部门对充分竞争领域的价格控制,只宜偶一为之,如果成为常态则会对社会效率构成损耗。

  只有两种情况政府部门应管制非竞争领域的价格,一是整体经济到了过热的边缘,在政府制订的标准中认为目前的价格形势,已经触发通货膨胀的临界点,政府部门将严厉控制市场尤其是粮食、资源等基础价格市场,以缓解物价整体上涨的压力。目前,政府部门下决心以严厉的行政手段控制物价全面上涨,就属于此类情况。上世纪80年代、90年代的两次通胀都用过同样的手段。

  二是企业违反有关法律形成价格同盟,政府部门针对的不是市场价格行为本身,而是这一行为是否违法违规。

  在充分竞争领域由市场定价,垄断领域政府定价,在此次物价上涨之前,各方对此异议不大。这是中国市场化过程中达成的共识之一,也是深化市场改革的基础,控制价格不应该以打碎共识为代价。

  □叶檀(上海 学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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