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项目仍不计入最低工资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8月20日02:34 新闻晨报
□记者谢克伟

  晨报讯8月16日晨报公布新的最低工资标准后,市民纷纷打电话到报社、劳动保障部门,了解新的最低工资标准执行日期,以及与最低工资标准相关的问题。昨天,市劳动保障局相关负责人在网上就最低工资标准的话题与网民交流时透露,新的最低工资标准执行日期近期公布,4个项目仍不能计入最低工资。

  综合考虑低保标准提高、物价上涨和社平工资增长较快等因素,本市已经决定将月最低工资标准从750元提高到840元,同时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也相应从6.5元提高到7.5元。

  针对网民提出的问题,这位负责人表示,按照规定,此次提高最低工资标准后,个人依法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延长法定工作时间的工资;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以及伙食补贴(饭贴)、上下班交通费补贴、住房补贴仍不能计入最低工资标准。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不包括个人和单位依法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这位负责人提醒市民,目前在最低工资上玩花样的单位仍然不少。如果员工发现单位在最低工资支付上有侵权行为,可以拨打上海劳动保障电话12333投诉、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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