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商场玻璃房72小时 爱情要让人“见证”?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8月20日02:40 东南快报

  

住商场玻璃房72小时爱情要让人“见证”?

  昨日是七夕情人节,厦门某商场举办一场“爱情见证”活动——两名情侣在透明玻璃房内生活72小时,让路人“见证”他们的爱情。此举受到众多人质疑。

  “这样的爱情见证有意义吗?纯粹在做秀。如果没有丰厚奖品,我想就不会有这样的爱情见证了。”“如果爱情要在别人眼里才能表达,那爱情还有何意义?”路人小林笑说。

本报记者 柳涛 曾志铭 摄影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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