宽严相济挽救偶犯的失足少年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8月20日05:36 荆楚网-楚天都市报

  荆楚网消息 (楚天都市报) (记者余皓 通讯员许丽薇 庄平 实习生向东 邵姮)昨日,15岁的军军接到江汉区检察院不起诉决定书后感叹“幸运”。另3名同案犯则被提起公诉。

  军军初中毕业后就辍学了。今年3月25日凌晨2时许,他伙同昆昆、宁宁、斌斌窜至汉口北湖一休闲屋附近,持刀拦截刘某等3人欲抢劫钱财。刘某等人大声呼救,他们没有得逞,昆昆当场被两名保安抓获,军军等3人随后落网。警方查明:军军、昆昆均一起作案,但昆昆是成年人。宁宁、斌斌虽是未成年人但抢劫作案达3起,其中两次抢劫得手。

  7月,此案被移送至江汉区检察院。检方审查后认为,军军应当以抢劫罪(未遂)追究其刑事责任,考虑到他系未成年人,且系初犯、偶犯,未给被害人造成实际损失,归案后认罪态度好,具备有效的监护条件,遂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

  检方同时认为,军军、宁宁、斌斌或因是成年人或因屡次抢劫,依法应追究其刑事责任。

  昨日,办案检察官称,对偶犯的失足少年要挽救,对屡教不改者要严处。军军等4人同案不同罚,体现了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文中当事人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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