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设辖区警务室方便市民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8月20日05:42 重庆时报

  本报讯(记者 汤伟)交警部门也像公安派出所那样,在各辖区遍地设警务室,不仅方便市民办事,而且交通事故也明显减少。昨日,记者从市交警总队获悉,沙区、九龙坡两地交警支队试点警务区管理模式效果明显,从今天起向全市交警部门推广这一新模式。

  交警警务区实行警长负责制,组织民警和协勤指挥疏导辖区交通,查处交通违法行为,先期处理道路交通事故,接受群众报警救助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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