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驾撞死人甩手就走 海口一检察官被判刑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8月20日07:51 法制日报

  本报讯 记者杨燕生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检察院控申科原副科长乔建军醉酒驾驶公务车,从后将一正常行驶的摩托车撞倒,致使司机从16米高的世纪大桥上落下当场死亡(本报五版曾连续报道)。8月17日,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人民法院以交通肇事罪,一审判处乔建军有期徒刑3年。

  今年5月23日零时许,被告人乔建军醉酒后驾驶公务小轿车,从海口市海甸岛五西路经世纪大桥往南沙路方向行驶。零时20分许,乔建军行驶至世纪大桥北端上坡路段时,追尾碰撞同车道前方蒋某驾驶的摩托车,导致其坠下桥底,当场死亡。事故发生后,乔建军驾车逃逸。

  鉴于其能积极赔偿被害人家属,和被害人家属达成赔偿协议,并已获谅解,法院对其从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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