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销售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8月20日10:55 青岛新闻网-青岛早报

  据新华社济南8月19日电 从2008年起,山东省所有新建商品房销售时,要在买卖合同等文件中载明耗能量、节能措施等信息。这是最近实施的《山东省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实施方案》所提出的新要求。

  方案同时提出,今后要以政府办公建筑为突破口,启动既有建筑节能改造试点。建立并逐步完善大型公共建筑节能运行监管体系。深化供热体制改革,实行供热计量收费。新建建筑全部达到按热计量收费条件,既有建筑逐步实行热计量节能改造,重点对政府机构办公楼和大型公共建筑进行热计量节能改造,逐步实行按用热计量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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