恶炒股票将被停牌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8月20日15:59 新民晚报

  本报讯(记者许超声)自去年下半年开始,随着个股股价的纷纷上扬,短线炒作、内幕交易、ST股炒作等现象呈现不断增长的态势。为了进一步遏制这些现象的发生,上海证券交易所近日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及信息披露监管的通知》,将于9月1日颁布实施。

  《通知》主要涉及三条规则:第一,当日无价格涨跌幅限制股票的盘中交易价格,较当日开盘价上涨100%以上或下跌50%以上的,上证所可对其实施盘中临时停牌。临时停牌时间不超过30分钟,复牌时间以交易所公告为准。该条规则主要是为了防范短线资金恶炒新股(或恢复上市股票)。第二,当日有涨跌幅限制的A股,连续2个交易日触及涨(跌)幅限制,如其间同一营业部净买入(净卖出)该股数量占当日总成交股数的比重达到30%以上,且上市公司未有重大事项公告的,上证所可对其实施停牌,直至上市公司作出公告当日的上午10:30予以复牌。该条规则主要是为了防范部分投资者利用内幕消息参与市场个股的炒作。第三,ST股票、*ST股票和S股连续三个交易日触及涨(跌)幅限制的,上证所可对其实施停牌,直至上市公司作出公告当日的上午10:30予以复牌。这项规则主要是为了针对今年上半年市场热炒ST股的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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