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不到位 储户受损失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8月20日15:59 新民晚报

  两年前买了建设银行的理财产品“汇得盈”,去年又买进两份,本想高枕无忧吃利息,不料银行早已提前终止协议。年近八旬的朱老伯莫名其妙地损失了一大笔钱,懊恼不已。

  朱老伯是建设银行上海分行三林支行的VIP客户。从2005年6月起,经大堂经理推荐,朱老伯陆续把外汇定期储蓄转存为银行理财产品“汇得盈”。今年4月30日,朱老伯又有一份“汇得盈”到期。按惯例,他到银行询问是否有新的“汇得盈”上市,以便转存。结果被告知,他买的“汇得盈”中,原本2007年6月到期的协议在3月份已经终止;2007年5月到期的提前半年已终止;还有一份“汇得盈”也提前3个月终止了。这个消息让朱老伯十分气愤:为什么提前终止协议却没有任何通知,损失由谁负责?

  三林支行的上级单位六里支行解释说,根据规定,如果银行提前终止理财产品,将提前3个工作日通知或公告。此外,协议中也提供给储户多次查核银行是否提前终止的日期。这次银行给储户发短信通知,而朱老伯没有手机,当初他留下的是家庭电话,于是漏了。

  日前,银行有关负责人上门向朱老伯表示歉意,承认工作中的疏忽,并送给他400元交通卡和一些礼品作为补偿。

  本报记者王新华实习生陈珍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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