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美术、书法(含篆刻)、摄影上海“五一文化奖”评选启动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8月20日20:58 东方网-劳动报

  2007年美术、书法(含篆刻)、摄影的参评作品必须是在前3年之内创作完成(即2004年5月1日后的作品)。作品主题要求弘扬先进、倡导和谐、健康向上、寓教于乐;艺术化地展示上海工人阶级的时代风采和职工群众的精神风貌;捕捉并展现人生精彩动人瞬间,描绘祖国美好河山和自然风光等。

  全市各企事业单位、机关在职职工,包括外籍员工和外来务工者,即日起可到指定报名点:上海市工人文化宫(西藏中路120号)563室报名。邮编:200001。评选奖励细则可在上海市总工会网站公告栏下载(www.shzgh.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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