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总设立上海“五一文化奖”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8月20日20:58 东方网-劳动报

  本报讯 繁荣职工文化事业,培养职工文化人才,促进职工全面发展。记者昨天获悉,上海市总工会决定设立上海市“五一文化奖”,每年表彰在文艺创作、艺术表演和群众性文化工作等方面的优秀作品和优秀项目。

  上海市“五一文化奖”将设美术、书法、摄影、音乐、舞蹈、戏剧(戏曲)、文学、影视以及综合文化活动9个门类的奖项,每年根据实际情况选择若干门类开展评选优秀作品和优秀项目,各设一、二、三等奖。参评内容要求健康向上、寓教于乐,弘扬真善美,全方位、多角度、艺术化地展示上海工人阶级的时代风采和职工群众的精神风貌,体现各级组织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时代形象,关心职工群众生活、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生动事迹。上海市“五一文化奖”优秀作品参评者,应为参评之日前3年内创作完成的作品,并在一定范围内公开演出、展出或发表过,在一定级别赛事中获奖作品优先。

  上海市总工会会同市有关文化部门组成组委会,组委会聘请专家学者和权威人士组成书法、美术、摄影、音乐、舞蹈、文学、戏剧、影视及综合文化活动若干门类的专业评审委员会。

  对优秀作品和项目,市总工会将授予上海市“五一文化奖”荣誉称号,并择优推荐参加全国性奖项的评选;对多次荣获上海市“五一文化奖”优秀作品荣誉称号,且德艺双馨、贡献突出的个人,将授予“职工艺术家”荣誉称号,同时经推荐和评审,符合条件的可以授予上海市“五一劳动奖章”;对在国际、国内重大文化活动中取得优异成绩的作品或项目,将适时授予上海市“五一文化奖”。

  组委会有关负责人特别指出,如发现参评单位和个人有弄虚作假行为,将取消评选资格或荣誉称号,5年内不得参加申报评选。作者:张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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