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沭阳:京沪高速一主任受贿案宣判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8月21日02:01 正义网-检察日报

  本报讯(葛恒万 陈文华) 由江苏省沭阳县检察院提起公诉,沭阳县法院近日一审以受贿罪判处江苏京沪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徐宿养护中心原主任翟栋有期徒刑十一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并处没收财产10万元。

  经法院审理查明,2003年11月至今年2月,翟栋利用职务便利,先后9次非法收受养护工程承包人谭某、王某等人贿赂款共29.5万元,并为其谋取利益。案发后,翟栋已退出全部赃款。

葛恒万 陈文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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