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后盗窃留证件 醉意未醒被抓获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8月21日02:01 正义网-检察日报

  酒后盗窃使自己身体多处受伤,还把暂住证遗留在案发现场,公安机关顺藤摸瓜,及时破案。近日,经检察机关提起公诉,辽宁省大连市金州区法院以盗窃罪判处被告人郑志强拘役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元。

  今年初,郑志强从外省来到金州区一工厂打工,月收入1000多元。由于喜欢吃喝玩乐,他经常是入不敷出。6月的一天晚上,郑志强喝完酒去网吧打游戏。花光了身上的钱后,他顿生偷窃之念。借着酒劲儿,郑志强来到自己工作的工厂,决定对院内的小商店“下手”。他用拳头打碎商店的玻璃窗,从窗户爬进去,将店内的1600多元现金和39盒香烟“拿”回了宿舍。案发后,接到报案的公安民警及时赶到现场,发现了许多沾有血迹的玻璃碎片,并在地上找到了一个暂住证。根据这些线索,民警顺藤摸瓜,很快就将尚在睡梦中的郑志强抓获。原来,由于醉酒郑志强行窃时手砸玻璃窗受了伤,连暂住证掉在了地上也未发觉。(叶红 鞠晓黎)

叶红 鞠晓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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