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试点允许个人境外炒股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8月21日03:35 钱江晚报

  据新华社消息国家外汇管理局20日宣布,在天津滨海新区进行试点,允许境内居民以自有外汇或人民币购汇直接投资海外证券市场,初期首选香港。

  这是继放开银行系、证券类、保险系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投资境外股市之后,中国拓宽外汇资金流出渠道的又一重要举措。此前,中国境内居民只能通过机构投资者间接投资海外证券市场。

  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的最新规定,居民个人直接投资境外证券的投资规模不受年度5万美元的购汇总额限制。试点初期,投资者可投资香港证券交易所公开上市交易的证券品种。人民币购汇投资的本金和收益可以保留外汇,也可以在开户行结汇。

  试点业务首选在天津滨海新区。根据规定,居民投资境外证券需通过中国银行天津分行和香港中银国际证券有限公司办理,投资者应在中国银行天津分行开立个人境外证券投资外汇账户,并委托其在香港中银国际证券有限公司开立对应的证券代理账户。

  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的持续快速平稳发展,境内个人收入水平显著提高,境内个人多样化投资需求日益增长,中国充裕的外汇资金也为境内个人开展对外证券投资提供了条件。数据显示,中国外汇储备余额上半年突破1.33万亿美元,同比增长41.6%。

  中国银行金融专家谭雅玲说,批准开展境内个人直接对外证券投资试点,有利于国内资金进入海外市场,缓解外汇储备过多的压力。她认为,中国资金进入国际市场,借鉴国际市场先进金融理念和技术,有利于提高投资者资金收益。以试点方式开展,保证了个人对外证券投资的稳步和有序进行。

  中信证券首席策略分析师程伟庆说,这一举措和之前放开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投资境外证券是一脉相承的,一方面增加境内居民投资渠道,另一方面缓解流动性。

  两位专家都认为,因为是试点,资金量不大,所以对内地股市和香港市场影响不大。

  天津滨海新区是我国继上海浦东之后的第二个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2006年6月,国家提出今后“在金融企业、金融业务、金融市场和金融开放等方面的重大改革,原则上可安排在天津滨海新区先行先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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