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困难职工档案将作调整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8月21日04:34 四川新闻网-成都日报

  四川新闻网-成都日报讯:

  (记者 陈兆平)我市困难职工界定标准将作修改,全市困难职工档案也将作调整。昨日,记者从市总工会获悉,为了进一步做好困难职工的帮扶工作,今年10月,我市困难职工档案将作调整。

  据悉,困难职工界定标准为:职工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295元,即: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3540元的;职工家庭人均月收入在扣除“三金”个人缴费后(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低于295元的;在我市务工的农民工,其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1200元的。

  市总工会要求各区(市)县总工会、市总各产业工委(会)在10月31日内完成全部困难职工档案的填报工作,并在11月15日前全部录入中华全国总工会的工会帮扶工作管理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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