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起施行新交警手势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8月21日06:24 信息时报

  

10月起施行新交警手势
从今年10月1日起,司机们如果遇到交警右臂向前平伸,掌心向左,右臂向左水平摆动时,则必须将车辆腾空指定的车道、减速慢行,否则将受到一定的处罚。记者近日从东莞市交警支队获悉,根据公安部相关规定的要求,从今年10月1日起,包括停止信号、直行信号、和变道信号在内的8种新的交通警察手势信号(以下简称“手势信号”)将正式实施。

  据了解,为进一步规范“手势信号”,提高交通警察的指挥效能,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公安部对1996年3月18日发布的“手势信号”进行了修改,并决定从今年10月1日起正式施行。此次新的交通警察“手势信号”分为:停止信号、直行信号、左转弯信号、左转弯待转信号、右转弯信号、变道信号、减速慢行信号、示意车辆靠边停车信号。

  同时,根据规定,交通警察在夜间没有路灯、照明不良或者遇有雨、雪、雾、沙尘、冰雹等低能见度天气条件下执勤时,可用右手持指挥棒,按照上述“手势信号”进行指挥。

  东莞交警部门提醒广大司机,10月1日起,车辆驾驶人员必须按照新的“手势信号”服从交通警察的指挥,按照“手势信号”的示意通行,否则,交警部门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时报记者 刘志斌 通讯员 阎海滨

  包括停止、直行、转弯、变道、慢行、停车等8种手势信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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