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万平米以上宾馆须配套中水设施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8月21日06:37 长江商报

  武汉拟出台《建设项目配套建设节水设施管理规定》

  本报讯(记者 郭婷婷 实习生 黄娟娟)非天然游泳池要配套水循环利用设施,绿化最好使用再生水或雨水。昨日,记者从武汉市政府常务会上获悉,该市拟出台《建设项目配套建设节水设施管理规定》。规定要求,建筑面积3万平米以上宾馆、饭店、医院必须配套中水设施,没有节水措施的建设项目不予审批。

  据介绍,武汉市水资源丰富,但水质在逐步下降,水质型缺水问题依然存在。2006年,全市再生水利用率仅7.7%,远低于20%的节水型城市标准。

  10万平方米以上的校园须配套中水设施

  《规定》要求,建筑面积在3万平方米以上,日用水量在300立方米的宾馆、饭店、医院、以及建筑面积在10万平方米以上的校园等建设项目,应当配套建设中水设施。由于武汉市对居住区配建中水设施还在探索阶段,没有成功经验,政府对此采取积极鼓励方式。《规定》鼓励建筑面积10万平方米以上的居住区及其他民用建筑配套建设中水设施。

  此前,武汉市推广中水设施的民用建筑主要是校园、饭店、宾馆、医院,如湖北中医学院黄家湖校区、武汉市第五医院,在这类建设项目中效果良好。而居民小区因涉及业主较多很少建设,目前只有绿锦苑和丽岛小区建设了中水设施,根据实际,对这两类建筑设置要求作了区别规定。

  无节水措施的建设项目不予审批

  据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规定:新建、扩建、改建的建设项目应当制定节水方案,配套节水设施,并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武汉市城市节水条例》中也有相同的规定。

  此次制定的《规定》做了细致规定,要求发展改革部门对没有节水措施和方案的建设项目不予审批、核准、备案手续,水行政部门对采用自建供水设施供水的项目节水措施和方案进行审查,不符合要求的,不予批准取水。

  施工图审查机构对建设项目配建节水设施设计内容进行审批,审批不合格不颁发施工图审查合格证。建设部门在项目竣工验收时,应对节水设施进行验收,如发现有违反有关节水规定的,要停止使用、重新组织竣工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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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家园建设行动计划”鼓励社会力量参与

  投资农业大中型项目有望获贷款贴息

  本报讯(记者 郭婷婷 实习生 黄娟娟)武汉市拟出台一系列优惠政策,鼓励社会力量投资农业项目,参与“家园建设行动计划”。这是昨日市政府常务工作会议上透露的信息。

  据了解,武汉市实行“家园建设行动计划”,继2005、2006两年330个村试点,今年又创建了350个村。为鼓励吸引社会力量投资农业建设项目,今年,武汉市拟出台相关优惠政策,目前,市直各有关部门及各区政府已经对该方案达成一致。

  该计划中规定,市、区财政每年安排一定的专项资金,对社会力量直接投资的现代都市农业大中型建设项目实行一定额度的贷款贴息或财政补贴,其融资可由创业担保公司为其提供担保,并适当优惠担保费用。

  企事业单位为农业生产提供技术推广、良种供应、机耕等服务的,所取得的收入暂免征企业所得税。该方案为从事农业生产的企业提供了一系列的税收优惠。

  方案规定,对于新办企业从事社会事业的、教育事业的单位,自开办之日起,报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可减征或免征收企业所得税一年。对经过有关机关认定的从事农产品初加工的重点龙头企业所取得的所得,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企业通过中国境内非盈利的社会团体、国家机关向教育、民政等公益事业和贫困地区的捐赠,在年度内应纳税所得3%的部分,准予扣除;从2008年元月起,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在年度利润总额12%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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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武汉市将规范城市房屋白蚁防治

  预售商品房须出具白蚁预防处理证明

  本报讯(记者 郭婷婷)新建、改建、扩建房屋,装饰装修非住宅房屋,必须交纳白蚁预防费,并将预防费用纳入工程概预算。记者昨从武汉市政府常务工作会议上获悉,武汉市拟出台《城市房屋白蚁防治管理办法》,对白蚁防治进行规范,预售商品房时需出具白蚁预防处理证明。

  《办法》要求,新建、改建、扩建房屋,装饰装修非住宅房屋,必须交纳白蚁预防费,并将预防费用纳入工程概预算。建设单位在办理房屋产权登记手续时,必须向房屋登记行政管理部门出具已经实施白蚁预防处理的证明文书。商品房预售时,要向购房人出具已经实施白蚁预防处理的证明文书;所提供的《住宅质量保证书》中应当包括白蚁预防。

  该《办法》还要求,该市建立白蚁预防质量保证体系。对白蚁防治机构进行规范,对其施工、操作程序和使用的药剂,作了明确规定。白蚁预防机构要对防治竣工的工程验收、定期复查回访,并定期向社会公布白蚁预防、包治的情况。白蚁预防机构在预防保治期内要定期会访,接到白蚁危害报告,要在2日内组织检查,进行免费灭治。

  

  名词解释

  中水:城市污水经处理设施深度净化处理后的水(包括污水处理厂经二级处理再进行深化处理后的水和大型建筑物、生活社区的洗浴水、洗菜水等集中经处理后的水)统称“中水”。其水质介于自来水(上水)与排入管道内污水(下水)之间,亦故名为“中水”。

  中水是对应给水、排水的内涵而得名,翻译过来的名词有再生水、中水道、回用水、杂用水等,称“中水”,是对建筑物、建筑小区的配套设施而言,又称为中水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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