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回为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发津贴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8月21日06:50 红网-湖南日报

  本报8月20日讯(通讯员 张晗 记者 朱永华)近日,隆回县钟海仙等11名非物质文化遗产杰出传承人领到了由县政府发放的传承补贴。

  隆回县政府专门制定颁发了《隆回县非物质文化遗产杰出传承人评定奖励暂行办法》。按照该办法的规定,从今年7月开始,市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杰出传承人每月享受传承补贴400元,省级杰出传承人每月享受传承补贴600元,国家级杰出传承人每月享受传承补贴800元。传承补贴由县财政专项安排,享受传承补贴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杰出传承人必须按照政府的规定做好传承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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