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宁城镇居民医保工作完成移交 政策咨询电话已变更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8月21日07:12 青海新闻网

  青海新闻网讯 记者8月20日从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了解到,西宁市自今年7月中旬开展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工作已根据省政府决定,于日前从卫生部门转交到了劳动保障部门负责。为此,全市面向社会公布的政策咨询电话也相应作出了变更。

  8月3日,省政府召开专题会议决定,将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工作由卫生部门转交到劳动保障部门负责。为了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专题会议精神,确保全市参保缴费的城镇居民于9月1日起报销和补偿医疗费用,市卫生局和市劳动保障局交接了工作。截至8月13日,市、区两级已顺利完成了衔接工作,并在基本落实了工作人员和办公地点、熟悉业务、掌握政策的基础上,稳步进入了正常运行状态。

  为了进一步稳妥推进城镇居民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工作,方便参保群众了解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市、区两级劳动保障部门再次面向社会公布了政策咨询电话,其具体联系电话分别为:5132026(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6164477(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8172692(城东区劳动保障局)、8231182(城中区劳动保障局)、6111944(城西区劳动保障局)、5132827(城北区劳动保障局)。(作者:卡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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