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公安厅昨通报三起造谣惑众典型案例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8月21日07:19 扬子晚报

  [扬子晚报网消息] 手机短信、网络的兴起,在给人们交流思想信息提供便捷的同时,也成了不少流言的载体。据统计,今年以来,全省公安机关共查处在互联网上编造谎言,发布虚假、侮辱他人等违法信息案件64起,依法对60名违法嫌疑人给予治安处罚或训诫教育。昨天,省公安厅新闻发言人办公室向媒体通报三起典型案例。

  谣言一 “一艾滋病群体在各饭馆故意剔牙出血”

  

  “近期内不要在饭馆内使用牙签。最近,一艾滋病群体在各地饭馆内用牙签剔牙出血后将牙签放回牙签盒内,恶意传染艾滋病!请小心!”

  这是一条早在5月中旬出现后即被外省公安机关查实为纯属捏造的信息。包括我省公安机关在内都及时进行了辟谣,希望人们不要因此而产生不必要的恐慌。

  警方发现,7月11日起,此短信竟然又在我省开始流传,且发送量突增,各地都有群众反映收到此条短信。一时间,在社会上引起不小恐慌。警方经过缜密排查,在我省的始传者是一个号码为1361611××××的杜姓机主。杜某常年在四川做生意。近日,公安机关在四川雅安将杜某抓获,同时还抓获了使用同一手机群发相同内容短信的曹某,两人被公安机关依法拘留。

  经审查,两人交待了7月初收此短信后,出于好奇,大量转发给亲朋好友,仅7月11日至14日就发送相同内容的短信200多条。

   谣言二“靖江一准清华生被交警追赶致死”

  

  7月31日晚7时,网民“老实和尚”在泰州《泰无聊》网站BBS论坛张贴题为《靖江一清华录取生被交警追赶致死》的帖子称,父子二人同乘一辆摩托车外去,途中遭遇交警检查。因为没有戴头盔,被交警拦下罚款。驾驶摩托车的父亲没有理睬,冲了过去。交警跟在后面追赶,导致摩托车太快失控,坐在后面的儿子被摔死。儿子已经被清华大学录取,真的很可惜。消息传回家,孩子母亲当场精神失常。

  此帖一出,立即在网上引起“共愤”。同时也引起省公安厅领导高度关注,要求靖江市公安局迅即查明情况。经靖江市公安局调查,化名“老实和尚” 的网民鞠某,29岁,系某单位电工。31日晚,鞠某耳闻这子虚乌有的事后,不但不加核实,反而根据想象,编造出这一骇人听闻的“新闻”上网发布。民警一一走访调查靖江今年被清华大学录取的6名学生,没有发现有人出交通事故。

  8月3日,靖江市互联网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召开新闻发布会,向媒体通报事实真相。公安机关同时宣布对不诚实的“老实和尚” 鞠某实施拘留。

   谣言三 “校园将发生枪击案,死亡人数超过美国弗大”

  

  4月18日,《西祠胡同》“江苏城市论坛”栏目中出现的一则帖子着实令人恐怖。题为《苏州××中校园里的枪击》的帖子称:“(枪击)很快就会发生,尽管不是中国最严重的枪击事件,死亡人数肯定会超过美国弗大”。发此帖的网民叫“哈慕雷特AAA”。

  省公安厅和苏州市公安局立即组织调查。几小时后,苏州警方在苏州市沧浪区一住宅区将发帖人徐某抓获。27岁的徐某,无业,曾任苏州××中学英语教师。徐某交代,因其在××中学任职时,与校领导有过节,认为校领导及教师排挤他,致其无法正常工作。为发泄不满,分别于4月12日和4月18日在同一网站同一栏目中发表了《苏州的中学生有严重暴力倾向》和《苏州××中校园里的枪击》两篇恶意丑化苏州××中学及虚构枪击事件的帖子,并承认两篇帖子的内容纯属虚构。

  省公安厅新闻发言人夏存喜在发布会上透露,江苏公安机关将于近期在省内主要网站论坛设立统一标识的“110报警岗亭”和“虚拟警察”图标,在网上依法公开管理,接受网民违法犯罪举报报警,及时发现、坚决打击各类网络违法犯罪活动。

  通讯员 沈宫轩 记者 朱昕磊

  ■编后 不信谣 不传谣

  “三人成虎”、“以讹传讹”是古人用来形容谣言传播形式和危害的成语,事实上,在质询系统日益发达的今天,每一个个体都能借用手机短信、网络这些现代传播工具,轻而易举地“众口铄金”的效果。

  在一些造谣者的自述中,“无聊”、“发泄”、“报复”是他们引发这种畸形舆论的起始动机,然而舆论是有力量的,传播范围越大、虚假成分越多,对他人乃至社会的破坏性就越严重。当它发展到干扰人们的正常生活,甚至影响社会的和谐与稳定的程度时,谣言就不再是无关痛痒的“说说而已”,成为不折不扣的违法行为。

  “谣言止于智”,这是在口头传播条件下遏制谣言散布的途径,在现代社会中,制止谣言更多地要靠公民的责任意识和法制意识。一方面,对于未经证实或者难以证实,同时有可能引起重大影响的信息,每个人都要多问个为什么,要独立思考,不要瞎起哄,不要见风就是雨。做到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另一方面,虽然网络是虚拟的,但责任如影随形且实实在在。警方在本次通报中就再三强调,不论是手机用户还是网民都要慎言慎行,其言行要对法律负责,对社会负责,对个人负责。网络既是虚拟的更是现实的。对那些不负责任编造、传播谣言,扰乱社会秩序,影响社会稳定,甚至带来社会恐慌的,一经发现,将依法严肃查处。 朱昕磊

  ■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投放虚假的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编造爆炸威胁、生化威胁、放射威胁等恐怖信息,或者明知是编造的恐怖信息而故意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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