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调企业处置土地出让金有调整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8月21日07:20 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本报讯(记者 杜成 实习生 胡宏省)昨日记者获悉,成都市国土资源局、成都市东调办日前联合下发通知称,从明年1月1日起,东调企业老厂土地处置后,市政府应收取的土地出让金将进行重大调整。

  通知规定,东调企业老厂土地通过招拍挂处置,二环路以内成交价超过800万元/亩,二环路以外成交价超过600万元/亩的,其超过部分的土地价款全部上缴政府,剩余部分的土地价款,政府再按照划拨土地40%、出让土地30%的比例收取土地出让金。对遇到特殊情况的东调企业,土地成交价低于400万元/亩,土地出让金减少5%;出让土地面积小于原厂土地使用权证载面积60%,土地出让金减少5%;土地需整合费用超过成交地价款15%,土地出让金也减少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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